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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医美设备信息、发布违法医疗广告
成都这家医疗美容医院被罚 2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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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记者 李静玮
针对医疗美容行业低价引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市场监管领域突出乱象,9月初,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启动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医疗美容行业专项整治。近日,该局公布第一批已查实并作出行政处罚的典型案例。
案例1
成都金牛觅悦妃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对成都金牛觅悦妃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查明当事人在吸脂项目的宣传中谎称使用“VASER”设备开展吸脂手术,实际院内并未配备、也未使用上述设备,而是使用聚能震波体雕气动吸脂仪;当事人股东及员工通过微博、朋友圈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存在违规使用患者形象作效果证明、发布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等多项违法情形。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广告法及《医疗广告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026年1月,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其警告、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
成都青羊瞬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使用劣药、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案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对成都青羊瞬华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将过期的“注射用克林霉素磷酸酯”“盐酸昂丹司琼注射液”等药品与正常药品混放,2支过期“利多卡因注射液(溶剂用)”已被使用,且部分药品无法提供对应的供货商资质以及合法购进票据。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2026年9月,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限期改正相关违法行为,并给予其没收涉案药品、罚款1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
成都锦江赛红颜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价格违法案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接群众举报,对成都锦江赛红颜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查明当事人将适应症仅为防治感冒、慢性气管炎、支气管哮喘的“威骑士人胎盘脂多糖注射液”包装成医疗美容项目对外销售,对外宣称该产品可以减重、改善睡眠、提升代谢;该机构在注射美容知情同意书中对A型肉毒毒素、填充剂作出功效描述,但无法提供功效描述对应的佐证材料;当事人与消费者签订的《医疗服务消费清单》中设置“特价项目不退不换”等免除、减轻经营者自身违约责任的不公平格式条款,且清单中标注多个项目的原价与折后价,但无法提供项目的原价成交交易记录,以虚构原价方式诱骗消费者消费;另查明当事人存放“重组Ⅲ型人源化胶原蛋白冻干纤维”的冰箱温度超过产品标注的贮藏温度。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价格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2026年8月,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依法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其警告、罚款19万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