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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集中公布一批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
一酒厂添加非食品原料制酒被罚没252.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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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成都市食品安全办集中发布近年查处的5起食品安全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1
金牛区九鲤美蛙鱼店经营兽药残留超标的牛蛙案
2026年4月,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管局联合相关部门开展水产品专项整治行动,对2025年已立案查处经营主体进行“回头看”检查。经查,金牛区九鲤美蛙鱼店(以下简称当事人)经营使用的牛蛙恩诺沙星残留量超出国家标准15.2倍,且无法提供在售牛蛙的产品合格证明、供应商资质和进货票据等资料。
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罪。成都公安机关循线溯源,成功捣毁供货源头2处、销售窝点1处,4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目前,该案已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案例2
成都市黄金堰酒厂生产经营添加非食品原料酒类案
2025年12月,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查处成都市黄金堰酒厂(以下简称当事人)生产经营添加非食品原料(西地那非)配制酒案。经查,当事人使用未经检测的原料基酒、金银花、牡蛎干等中药材生产泡制酒,未落实进货查验制度,未如实记录生产过程,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和其他食品标签内容,涉事酒多个批次被检出西地那非成分。
当事人的多项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警告、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共计252.08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
青白江区奥粤祥食品经营部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案
2025年7月,成都市青白江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青白江区奥粤祥食品经营部(以下简称当事人)销售标注虚假生产日期食品案。经查,自2025年1月起,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情况下,使用虚假标注生产商信息的包装袋包装牛蹄筋,部分产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另查明,当事人在经营中使用过氧化氢泡发黄喉、牛蹄筋。
当事人的多个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青白江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产品、罚款137.75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将当事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案例4
四川一叶翩舟云餐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未履行网餐平台入网审查义务案
2025年9月,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四川一叶翩舟云餐大数据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未履行平台入网审查义务案。经查,当事人经营的网络餐饮平台内多家入网餐饮商户存在证照信息过期、经营地址与公示地址不符、资质造假等问题。当事人作为网络餐饮第三方平台未严格落实对入网餐饮商户的资质审查、信息更新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成都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当事人给予警告、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共计5.5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5
梁某等人生猪私屠滥宰案
2025年4月,成都公安机关成功侦破梁某、杨某等人生猪私屠滥宰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名,捣毁私屠滥宰黑窝点2处,查扣生猪40头、白条猪50头、运输车辆3台、屠宰工具若干。经查,梁某、杨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从外地购进未经检疫的生猪,在隐蔽场所私设生猪屠宰场所,屠宰后对外销售。
梁某、杨某等人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人民法院依据刑法有关规定,判处梁某、杨某等人有期徒刑十个月至九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共计9.5万元。
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记者 李静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