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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一店多开、伪造证照、使用过期原料
四川多家网络餐饮店铺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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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典型案例。
案例1 自贡市荣县钟某提供虚假信息从事网络餐饮服务案
2026年3月18日,荣县市场监管局对“重回90年代现炒(川湘菜)”餐饮店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经营者钟某(以下简称当事人)在多个外卖平台注册开设5家名称各异的网络餐饮店铺,所有店铺的食品加工、取餐出餐均为同一经营地址,但平台公示的经营主体、证照、经营地址信息各不相同,均与实际不符。经查,当事人身为持证经营的餐饮商户负责人,为规避监管、扩大线上经营渠道,通过伪造《四川省食品小经营店(餐饮服务)备案证》违规搭建多家线上店铺,构成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供虚假网络食品安全信息的违法行为。目前,荣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22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将当事人涉嫌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案例2 成都市成华区丁先生蛋糕店涉嫌违反食品安全法案
2026年5月22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在外卖平台开展网络餐饮证照核查时,发现“丁先生蛋糕·品质鲜作(东郊记忆店)”公示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涉嫌伪造。经查,该店经营者丁某(以下简称当事人)注册了成华区、锦江区两家蛋糕店营业执照,在外卖平台开设东郊记忆店、春熙路太古里店两个线上店铺,仅锦江区门店持有合法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实际生产制作,成华区门店无实体经营场地,线上订单全部由锦江区门店加工配送。为通过平台入驻审核,当事人默许平台工作人员上传来源不明的食品经营许可证;证件到期后,又使用PS修图手段篡改证件有效期,变造虚假证件继续上线经营。目前,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已依法将当事人涉嫌伪造、变造国家机关证件的违法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
案例3 广安市邻水县思琦炸鸡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案
2026年4月23日,邻水县市场监管局开展网络餐饮专项检查,对邻水县思琦炸鸡店(以下简称当事人)现场核查时,在店铺操作间查获1袋已开封、超过保质期的榴莲芝士风味酱。经查,当事人将该过期酱料作为蘸料,搭配炸鸡套餐通过外卖平台对外销售,因酱料随餐附赠、未单独收费,无法核算具体使用量,经测算本案货值金额为28元。目前,邻水县市场监管局已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记者 李静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