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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出台食品药品安全全民举报奖励办法
举报食药违法行为最高奖励1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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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记者 李静玮
四大创新亮点
●降低奖励门槛:从原来仅针对重大违法行为,扩展至10万元以下罚没款的一般违法行为,鼓励和发动群众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
●拓宽覆盖范围:奖励范围具体包括食品类14项、药品类8项,覆盖市场监管、农业农村、卫生健康等领域,实现食品、药品全链条全覆盖
●紧扣监管重点:针对“幽灵外卖”等网络食品安全治理难点,倡导外卖骑手、网格员参与监督,与正在开展的骑手“随手拍”活动形成联动
●鼓励内部举报:首次明确内部举报人可按标准获得1.5倍奖励。内部举报人包括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及一年内离职、存在业务联系或临时聘用的人员等
奖励申请条件
须同时满足三个条件:违法行为由本市有关部门管辖;有明确被举报对象和具体违法事实或线索;经查证属实结案或移送司法机关被追究刑事责任
奖励计算方式
●每起案件举报奖励上限为100万元
●对受到行政处罚且罚没金额5000元以上或者被追究刑事责任的举报,以行政处罚金额或者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罚金、没收财产总额为基准,奖励分为3个等级,按5%、3%、1%分级进行奖励金额计算;
●对罚没款5000元以下或者无罚没款的案件举报,统一给予50元奖励;
●内部举报人给予1.5倍奖励
奖励领取流程
●有关部门在结案或收到生效判决后15个工作日内告知举报人→举报人60日内提出书面申请→有关部门30个工作日内审定并告知→举报人30个工作日内提供身份证明和银行卡领取奖励,特殊情况可延长不超过10个工作日
近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成都市农业农村局、成都市卫健委、成都市财政局联合出台《成都市食品药品安全“全民治”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设置单案最高100万元奖励,鼓励消费者、知情者、企业内部员工反映食品、药品违法线索。《办法》将于2026年7月31日起正式施行。
《办法》公布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那么,《办法》有哪些亮点?申请奖励应满足哪些条件?奖励标准和领取流程是怎样的?记者进行了梳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