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国家药监局发布24项改革措施助推化妆品产业高质量发展

  •   近日,国家药监局发布《关于深化化妆品监管改革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提出,到2030年,化妆品监管法律制度更加完善,标准体系更加健全,技术支撑更加有力,产业创新活力更加充沛,风险防控能力全面加强,质量安全水平显著提升。到2035年,化妆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产业具有更强的创新创造力和全球竞争力,基本实现监管现代化。
      《意见》围绕五个方面提出24项改革措施:
      一是鼓励创新,培育新质生产力。畅通新功效化妆品注册渠道,实行即报即审;鼓励国际化妆品新品在中国首发,免于提交境外上市销售证明;促进银发经济,支持针对老年群体的产品研发;创新化妆品标签管理、个性化服务方式等。
      二是提质增效,优化注册备案管理。简化注册备案资料,允许配方近似产品共用部分技术资料;将原料安全信息调整为企业存档备查;对特殊化妆品变更事项实施分类管理,压缩审评时限。
      三是科学监管,强化风险防控。实施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强化网络经营监管,健全“以网管网”机制,压实平台责任;完善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强化监测数据的分析、评价与应用;推动注册备案延伸检查,构建全链条风险防控体系。
      四是技术保障,夯实监管基础。强化审评和检查员队伍的管理与培训;建立“国家局-省局”协同审评机制;完善标准体系,加快建设强制性国家标准;深化监管科学研究,推动新工具、新标准的研发与应用;提升智慧化监管水平,加快人工智能技术在监管中的应用。
      五是监管协同,提升国际竞争力。加快国际通行标准转化实施,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制定;逐步推行动物试验豁免,加速替代方法的开发、转化和应用;建立准用原料动态更新机制,拓宽企业创新空间。据国家药监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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