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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印发学校食堂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指引
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就餐区存放杀虫剂和杀鼠剂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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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质量报讯(记者 王钰)5月7日,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四川省学校食堂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指引》(下称《指引》),深化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加强学校食堂有害生物风险隐患防范治理。
《指引》规定,在技术规范方面,学校食堂有害生物防治应采取预防为主的控制措施,堵塞食堂与外界相通的漏洞,清除鼠类、苍蝇、蟑螂等有害生物的栖息场所,建立完善有害生物防治设施设备,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区存放杀虫剂和杀鼠剂产品。管理体系上,学校应将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列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事项,将有害生物防治常识纳入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结合食品安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一并落实。鼓励有条件的学校,与有害生物防治第三方机构签订有害生物防治协议,定期开展消杀并做好记录。在防治装置方面,学校食堂有害生物防治应以物理防治为主,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和就餐区存放杀虫剂和杀鼠剂产品。
同时,省市场监管局还对各市(州)市场监管局提出具体要求。要完善防治工作体系,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将有害生物防治作为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事项,纳入“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风险防控清单;要明确主要负责人、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和重点环节从业人员在防治工作中的职责,常态化开展有害生物防治自查,压紧压实防治主体责任;要加强宣传教育培训,督促各级各类学校将食堂有害生物防治作为食品安全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印发宣传手册、制作图解动漫、发布警示提示、举办培训班、现场教学等多种形式,加强有害生物防治知识宣传培训;要严格隐患排查整治,以学校食堂有害生物防治工作机制、“三防”设施配备、防治制度、从业人员培训等为重点,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发现的主体责任不落实、日常管理不规范、“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要建立隐患排查台账,采取挂牌督办、整改销号等方式,确保问题得到全面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