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泸州江津开展跨省联合双随机监管抽查

  •   消费质量报讯(记者 王延)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市场一体化建设行动方案》文件精神,拓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维度,12月8日,重庆市江津区市场监管局和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在江津区白沙镇、泸州市合江县联合开展跨省双随机监管抽查。此次抽查代表着两地已打破区域壁垒、突破行政区划,充分发挥地域相邻的区位优势,为推行跨省跨区域“双随机、一公开”联合监管打下坚实基础。
      明确实施时间、区域范围、实施平台。此次跨省联合抽查工作全过程由两地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实施,联合抽查时间为2023年12月,联合抽查工作涉及两地共6个市场监管所,实施平台为川渝“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
      明确“两库一清单”、抽查比例和频次。两地6个市场监管所的监管对象都纳入联合抽查对象名录库,所有执法人员都纳入联合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结合重庆江津-泸州合江两地双随机监管的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全面梳理有关领域适用联合抽查事项。联合检查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两部门联合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计划,依据检查对象信用等级分级分类确定抽查比例。此次抽查共抽取市场主体29户。
      明确检查人员构成、“三个统一”。两地市场监管部门从部门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统一检查标准、统一检查表格、统一公示结果。
      明确检查结果公示、违法违规情形处理。检查结果在检查结束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谁检查、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检查结果。对检查结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情形,由具有管辖权限的部门,按规定及时作出处理,涉及行政处罚的应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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