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宜宾严查化妆品“一号多用”



  • 检查现场

      消费质量报讯(记者 王世荣)按照四川省药监局《关于开展化妆品“一号多用”违法行为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宜宾市近期对化妆品领域“一号多用”违法行为开展专项检查。
      据宜宾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专项检查主要集中排查治理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以外的文字、商标、标识,或者以其他方式套用特殊化妆品注册证编号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编号的行为。重点检查三种情形:以“一号多名称”形式,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已注册或者备案产品的名称以外的其他名称,或易使消费者视为产品名称的文字,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名称产生误解;以“一号多商标”形式,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载明的商标以外的其他商标,或易使消费者视为商标的标识,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产生误解;以“一号多主体”形式,通过在产品标签上违法标注“监制”“出品”“品牌授权人”等相关词语,导致消费者对该产品的质量安全责任主体产生误解等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全市共组织2792家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开展自查,检查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2512家次,责令整改企业19家,约谈12家,经营环节抽查产品数1511个,暂未发现违法行为。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