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炸鸡中吃出整条蜈蚣 消费者索赔 1000 元合理吗?
律师:于法有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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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记者 罗安舒
近日,有媒体报道,江苏淮安一名消费者在当地一家炸鸡店购买的外卖炸鸡中,吃出一整条蜈蚣,引发广泛关注。从消费者晒出的图片看,该蜈蚣呈活体状态,被包裹在炸物内部,虫体及足部清晰可见。
发现异物后,该消费者向商家提出退款及赔偿1000元的要求,但遭到门店质疑。对此,门店回应称,该消费者于10月6日在店内购买炸鸡,目前店铺已停业整顿并完成消杀,门店正在调查蜈蚣来源,同时认为消费者索要的1000元赔偿金额不合理。炸鸡品牌官方客服则表示,将与门店核实相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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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读
消费者主张1000元赔偿于法有据
炸鸡中吃出蜈蚣,索赔1000元合理吗?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律师王渤在接受消费质量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消费者主张1000元赔偿,于法有据。
“混有异物即构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王渤介绍,食品混有异物属于食品安全法明令禁止的生产经营情形。蜈蚣作为与食品属性完全不同的昆虫类异物,混入炸鸡中,使食品丧失了应有的安全性与可食用性,构成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同时,从消费者晒出的图片看,蜈蚣被包裹在炸物内部,虫体及足部清晰可见。王渤认为,这一特征在司法实践中通常被认定为异物是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混入,而非消费者事后人为放置,因此,消费者有权依据法定标准向经营者主张赔偿。
关于赔偿金的计算,王渤认为,本事件中赔偿金额依法适用1000元最低标准。她解释,赔偿金额的核心计算规则是“价款十倍或损失三倍,且不足一千元按一千元计算”,消费者购买的炸鸡餐费虽未见明确金额,但根据一般炸鸡门店的客单价推断,单笔餐费大概率远低于100元。 下转03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