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汇源”商标案一审判赔近亿元

    品牌控制权纷争暂告一段落 律师:授权终止后仍生产销售构成侵权



  • “汇源”微信公众号发布品牌标识细节



    北京汇源官方微信公众号“汇源”发布官方鉴别贴士截图

      经历了十七年多的分家争夺战,被网友称为“国民果汁”品牌的汇源,近期又将战火蔓延到了商标领域。
      10月13日,北京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汇源)通过其官方微信公众号“汇源”通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汇源”商标侵权及不正当竞争案作出一审判决,支持北京汇源的维权诉求,侵权方被判惩罚性赔偿9733.8万元。
      10月14日,北京超成(成都)律师事务所商标版权律师杨雪在接受消费质量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本案关键在于“股东未经授权使用”这一侵权形态,授权终止后仍生产销售,造成真假“汇源”并存于市场,会导致消费者混淆,构成相同商品上的相同商标侵权。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记者 郭剑夫

    案件经过
    一审被告被判赔偿9700余万元
      消费质量报记者梳理发现,2026年4月8日,北京汇源发布官方声明,宣布通过司法维权正式收回此前受无关人员控制的认证主体为自身的微信公众号“汇源”的全部运营管理权;同年6月23日,其官方微信公众号“汇源”发布公告称,北京汇源是“汇源”等系列注册商标的唯一合法持有人,依法享有上述商标的专用权、使用权及维权追责权,未经公司正式书面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生产、加工、销售带有“汇源”品牌标识、仿冒汇源包装装潢及外观设计的产品,均属于违法侵权行为。同年8月21日,北京汇源发起知识产权维权专项行动,在某直播平台发起侵权投诉超30起,处置违规账号(限流/封禁)16个,累计整治万粉级侵权账号5个。
      近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汇源”商标案的一审判决,也是通过北京汇源官方微信公众号“汇源”对外公布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北京汇源集团开封有限公司、北京汇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在未取得商标合法授权的情况下,擅自生产销售“汇源”牌果汁,且在企业名称中超范围使用“汇源”字号,刻意制造经营主体混淆,已构成商标侵权与不正当竞争。
      “汇源”发布的通报显示,该案一审判决核心有四项,即要求上述两家企业:一是立即停止在企业名称中使用“汇源”字号,从经营主体根源消除混淆;二是全面停产停售涉案侵权产品;三是刊登澄清声明,消除不良影响;四是两家企业连带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开支共计9733.8万元,同时河北汇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作为北京汇源集团开封有限公司的唯一股东,因未举证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自身财产,一审判决认定其依法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律师解读
    涉事企业侵权情节严重受惩罚性赔偿
      杨雪认为,本案关键在于“股东未经授权使用”这一侵权形态,这决定了法院对于“历史合法取得”抗辩在权属变动后的边界判定。
      杨雪解释说,本案两被告并非傍牌的陌生主体,而是曾合法使用“汇源”标识的关联工厂。最好的证明就是,2024年前三季度,原告北京汇源还依新公司章程经董事会决议委托被告代加工。但曾经合法,不等于永远合法。被告拿“历史渊源”“合理信赖”当挡箭牌的说法没有得到法院认可。杨雪分析说,“授权终止后仍生产销售,属于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所规制的行为。同时,被诉标识与权利商标在视觉上基本无差别,真假‘汇源’并存于市场,会造成消费者混淆,构成相同商品上的相同商标侵权。”
      字号层面,两被告自成立即以“汇源”字号经营,字号取得有历史基础,法院并未否定;但判决明确:原股东不再持股后应当合理避让,不得再以该字号对外经营,尤其不得在未经授权的产品上标注企业名称。
      对此,杨雪分析,本案的法院判决要求两被告不得再以该字号对外经营,主要是因为被告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其经营行为会让消费者误认来源。值得点赞的是,法院判决还责令两被告三十日内变更企业名称,且变更后不得再含“汇源”字样,从主体身份上杜绝混淆根源。
      “本案惩罚性赔偿的适用是另一看点。”杨雪补充说,故意认定建立在两组事实:一是诉前原告两次发函警告,被告签收后仍持续产销,符合惩罚性司法解释第六条“经有效通知后继续实施”;二是双方原有委托合作关系,被告“基于前述关系接触过被侵害的知识产权”,明知故犯。情节严重以被告侵权规模为据,认定获利巨大。基数计算:以被告为原告2024年度代加工开票税价总额为产能基准,乘以50%折算侵权期间,再按酌定20%利润率确定侵权获利,各按1倍计罚,加上维权开支最终得出9733.8万元的赔偿金额。

    历史纠葛
    十七年争夺从全产业链到“头身分家”
      纵观整个案件,最让人摸不着头脑的是多个“汇源”品牌公司之间为何内斗?
      据北京汇源官方微信公众号“汇源”通报披露,涉事企业曾是北京汇源的授权代工厂。2023年北京汇源曾授权其代工生产“汇源”产品;2025年1月1日,北京汇源正式终止全部商标使用授权。
      据大河报10月14日消息,这场品牌分裂的源头,可追溯至2008年。企查查显示,当年可口可乐宣布以179.2亿港元收购北京汇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源果汁)全部已发行股份。汇源果汁创始人朱新礼对交易通过持乐观态度,在反垄断审批期间提前调整业务架构,一方面大幅缩减销售团队,另一方面加速布局上游产能,两个月内建成三大水果加工基地,上游投入合计约20亿元。
      2009年3月,商务部依据反垄断法否决该收购,成为反垄断法实施后首起被否决的经营者集中案例。
      交易终止后,朱新礼前期调整的后遗症逐步显现:销售网络重建周期漫长,上游新增产能大量闲置。据公开报道,截至2014年汇源全国48家工厂产能利用率不足30%。此后公司业绩持续承压,负债规模逐年扩大,2017年末总负债达114.02亿元,资产负债率为51.8%。
      2021年,汇源果汁正式从港交所退市,随即进入破产重整程序。2022年,文盛资产作为重整投资人入局,承诺通过诸暨文盛汇在三年内分阶段注资16亿元,获得北京汇源60%股权。按照重整方案,这笔资金将用于清偿债务和支持企业运营。
      然而,承诺的16亿元并没有如约到账。据汇源果汁方面的声明,文盛资产有8.5亿元拒绝支付,已投入的7.5亿元中又有6.47亿元虽存入北京汇源账户,却由诸暨文盛汇直接管控,未按协议投入经营管理体系。汇源果汁认为,文盛资产的行为构成对重整投资协议的根本违约。
      矛盾就此激化。汇源果汁自2025年8月起多次发布声明,指控大股东存在逾期未支付重整投资款、控制公司经营管理、私刻公章等行为。而文盛资产一方则掌控着北京汇源的商标所有权,于2026年初高调招募合作伙伴、公布新版包装,试图以代工模式另起炉灶生产“汇源”品牌产品。
      上述商标侵权案正是双方控制权争夺战的司法延伸。

    消费提示
    买“汇源”品牌关键看三处验真
      “汇源”两个字值钱,是因为消费者信任了三十年。现在双方打的是商标和控制权官司,损耗的却是同一块招牌。普通消费者不用看股权图,但购买该品牌产品时要注意查看三处关键信息。
      一看商标权利人。“汇源”商标权人是北京汇源。
      二看授权生产工厂信息。目前,“汇源”全新包装产品由6家授权工厂生产,分别为冠县汇源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华洋饮品(遂平)有限公司、滁州华冠饮料有限公司、衡水明远食品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乐啡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河北七养食品有限公司。非上述厂家生产的产品暂未获得企业官方授权。
      三看新牌子别混同。汇源果汁推出的“咱家果源”“旭日森林”已不属于“汇源”品牌。
      消费质量报提示,如果感觉自己买到疑似未授权产品,请用手机拍摄瓶身、条码、厂名作为证据,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或12315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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