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今起施行

    “专利事务服务”模块同步上线



  • 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通知页面截图

      消费质量报讯(记者 郭剑夫)8月26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通知,新修订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新《办法》)于202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7年发布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同时废止。
      通知明确,2026年9月1日起提交的专利优先审查请求,按新《办法》相关规定办理;2026年9月1日前已经提交的,仍按照原《办法》规定办理。
      同时,2026年9月1日起由复审或无效宣告案件的当事人提出的优先审查请求,相关业务均应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的“专利事务服务”模块线上办理;原“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的“复审无效”模块不再受理复审或无效宣告案件的优先审查业务。
      此外,2026年9月1日起提交的专利优先审查请求,适用新修订的《专利优先审查请求书》表格,旧版表格同步停止使用。
      中国科学院大学知识产权学院院长马一德表示,此次新《办法》对优先审查资源如何更加精准配置、如何在提高效率的同时保障质量,以及如何加强全过程管理等问题给出了具体解决办法,体现了优先审查制度从“加快审查”向“精准服务创新”的进一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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