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渝联合发布“6·18”直播电商合规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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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播过程中,运营方必须以显著方式持续展示商品品名、产地、规格、等级、价格、计价单位以及实际经营者信息或者服务的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且跳转页面不得设置不合理访问限制或使用弹窗干扰阅读;使用人工智能生成人物图像、视频进行带货的,必须依法在显著位置以清晰可辨的方式标识。同时,运营方应提前公示促销期限、优惠条件及限制性条款,如定金不可退、满减门槛等,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严禁虚构原价、虚假折价、“低标高结”等虚假促销的价格欺诈行为;开展折价、减价活动时,须显著标明被比较价格的计算基准。
      此外,针对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合规提示明确要求其规范直播营销人员及内部管理,严格履行身份核验义务,在招募和使用直播营销人员时,必须核验其真实身份信息及相关专业资质,建立培训机制,加强对直播营销人员的规范引导。直播营销人员严禁使用绝对化与极限用语、限时促销与逼单、功效夸大与虚假承诺、迷信宣传与伪官方背书、诱导消费与虚假福利等违规、高风险话术,不得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商业信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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