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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江 11 户经营主体获批使用“中江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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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质量报讯(马琼 易显刚记者何小林)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676号公告,正式核准中江县永正柚业专业合作社等11户经营主体使用“中江柚”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这批获批主体均由原有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成功转换而来,为中江柚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2020年,“中江柚”获得农业农村部颁发的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证书,2024年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成为中江县特色水果农产品的一张靓丽“名片”。此次获准使用专用标志的11家经营主体,是中江柚产业化发展的核心力量。按照相关规定,上述经营主体即日起可在产品包装上规范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享受国家地理标志产品的法律保护,有效防止冒用和侵权行为,为中江柚品牌建设筑起坚实的法律屏障,助力中江柚产业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近年来,中江县市场监管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积极推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转换工作,通过政策引导、业务指导,帮助经营主体完成资质审核与规范管理,让更多优质主体纳入地标保护体系。
据介绍,该局还将针对新增用标经营主体开展专题培训,围绕地理标志保护范围界定、专用标志使用规范、质量检测标准、知识产权维权流程等核心内容开展授课指导,建立清晰的用标认知与操作框架,助力经营主体规范用标、提质增效。
“地理标志授权不是终点,而是品牌升级的新起点。”中江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力度,加强日常巡查与专项检查,严厉打击滥用、冒用专用标志等违法行为,维护“中江柚”品牌形象;同时,持续搭建资源共享平台,引导经营主体规范用标、做优品牌,推动“中江柚”与文旅、电商等业态深度融合,充分发挥地理标志产品的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品牌价值与市场竞争力,让沉淀历史的地理标志产品成为促进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农民增收致富的亮丽名片,为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