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双流区市场监管局柔性执法显“温度”

  •   消费质量报讯(记者 何馥君)近日,成都市双流区市场监管局在处置一起涉嫌利用重大纪念日进行商业宣传的案件中,秉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依法对涉事企业作出不予行政处罚的决定。此举在坚决维护历史纪念活动严肃性与法律底线的同时,展现了执法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护航企业健康发展的“温度”。
      2025年12月,双流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线索,对成都某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涉嫌借重大纪念日进行商业推广的行为启动调查。经现场核查证实,该公司曾于同年9月通过企业微信公众号发布文章,在标题及内容中使用了相关纪念活动标识,并在文中穿插宣传其风机产品,并附有商业联系方式,涉嫌违反《广告法》及《特殊标志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
      调查进一步显示,该文章传播范围局限,仅限于公司内部员工点赞、转发,未产生实际违法所得。在双流区市场监管局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后,企业积极配合,第一时间删除违规内容,提交书面整改报告,并组织内部开展广告合规学习。鉴于该企业属初次违法,情节轻微,整改态度端正且整改及时,未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双流区市场监管局依法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并同步对企业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普法指导,督促其完善广告审核机制。
      “双流区市场监管局的处理,让我们深刻认识到了历史纪念活动的严肃性,同时,我们也真切感受到了政府部门柔性执法的温度。”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事件为深刻警醒,持续强化合规经营意识,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体系,切实提升企业规范运营水平。
      双流区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局将持续深化柔性执法实践,加强对广告市场导向的监管,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等活动,以“监管有力度、服务有温度”的理念,为辖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赋能增效,为“智造航空港 幸福公园城”建设贡献更多市场监管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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