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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部门发文 培育养老服务经营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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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等8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培育养老服务经营主体 促进银发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聚焦品牌化建设、供需平台搭建、发展环境优化等方面,出台14项具体举措,进一步培育养老服务经营主体、促进银发经济发展。
我国银发经济发展潜力巨大,前景广阔。截至2024年底,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3.1亿人,预计到2035年,这一群体数量将超4亿人,银发经济规模有望突破30万亿元。
“支持连锁化养老服务经营主体设置具有品牌特色的标识牌匾”“鼓励省级民政部门推动规范各类养老服务经营主体名称及标牌”“择优将养老服务品牌纳入中国消费名品方阵”……
文件明确提出若干举措,鼓励养老服务经营主体擦亮品牌、打响品牌,从品牌的塑造、保护、推广上给予全方位引导支持,为培育养老服务领域知名品牌、壮大龙头企业提供清晰政策路径。
在浙江,建设省级银发经济产业园,银发经济产值近28亿元;在陕西,连续两年发布银发经济产业目录,将9类适老化产品纳入以旧换新范围,带动消费近12亿元……各地不断打通银发消费供需对接堵点,取得阶段性成效。
面对庞大的老年群体及其日益丰富多元的养老服务需求,如何进一步释放银发消费潜力、营造老年友好消费环境,成为一项“必答题”。下转0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