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合调查组进驻“南极磷虾油”涉事企业

    北京同仁堂集团发布致歉声明

  •   消费质量报讯(记者 郭剑夫)12月20日,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管局就“南极磷虾油”事件发布情况通报。通报指出,针对近日媒体报道的“南极磷虾油凝胶糖果”相关情况,省市区三级市场监管部门已成立联合调查组进驻涉事企业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开展调查,并已对该企业立案,现案件正在查办中。
      12月11日,上海市消保委微信公号发布消息称,近期已委托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对市面上热销的15款国内外南极磷虾油产品开展了检测和调查,重点关注磷脂、虾青素、EPA、DHA含量及价格(销售价格可能因销售活动等因素有所波动)。其中,一款标称“北京同仁堂99%高纯南极磷虾油”的产品,在网页上写着“高含量”“智利进口原料”“高度提纯”“1粒≈100只磷虾”,其磷脂标识值为43%,看似是品质出众的优质产品,但检测结果显示该款产品磷脂含量为0。上海市消保委将约谈该产品的生产企业安徽哈博药业有限公司和经销商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
      12月15日,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就发布声明,责令四川健康药业立即停止销售该产品,并对涉事产品开展全流程核查与追溯。
      12月20日上午,北京同仁堂集团发布声明,就“南极磷虾油”事件引发的消费者权益损害问题致歉,并宣布开展品牌严管专项行动。
      记者查阅企查查了解到,北京同仁堂(四川)健康药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0年6月29日,公司地址位于四川省成都市新都区,注册资本13000万元。该公司属于北京同仁堂健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仁堂健康”)的子公司,而同仁堂健康是北京同仁堂集团七大二级集团之一。同仁堂健康目前有1600余家终端零售门店和400余万会员,资源遍布全国各大省市和地区。
      北京同仁堂集团表示,已派专项工作组赴四川核查涉事产品,责令涉事经销主体下架产品并依法赔偿消费者,同时依法追究四川健康药业、安徽哈博药业及相关电商平台的商标侵权等责任。此外,为进一步保护消费者权益,强化品牌保护责任,北京同仁堂集团还将开展品牌使用拉网式排查、清理“擦边”字号及不规范商标使用行为,并规范电商平台授权店铺标识,引导消费者识别正规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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