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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公布一批质量领域典型案例
内江、广元商家销售不合规“电马儿”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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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四川市场监管部门以“服务民生、护航消费”为宗旨,聚焦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危害性突出的问题,以“铁拳”“春雷”等专项行动为抓手,严打特种设备违法行为、持续整治电动自行车非法拼改装、严惩制售伪劣消防产品等,查出大批案例,有效维护了市场秩序。日前,省市场监管局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1 内江市东兴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东兴区嘉骏摩托车经营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3月25日,该局查处该经营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经查,该经营部对其在售的12辆电动自行车进行改装,鞍座长度均大于350mm,其行为违反《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规定。
案例2 广元市朝天区市场监管局查处朝天区曾家镇永兴摩托车门市部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4月27日,该局执法人员检查时,发现该门店摆放的5辆爱玛电动自行车不符合国家标准。经查,涉案的5辆电动自行车均无踏板、不具备脚踏骑行能力,且实车座椅长度均大于350mm,其行为违反《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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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记者 罗安舒
同步播报
市场监管总局公布7起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执法典型案例
去年以来,市场监管总局持续重拳出击,组织全系统查办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不合格、非法改装等违法违规行为,守牢产品质量安全底线。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7起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执法典型案例。
案例1 陕西省西安市市场监管局查处龙域电动车销售店非法改装、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5年11月11日,西安市市场监管局将龙域电动车销售店非法改装、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案例2 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钦南区市场监管局查处钦南区绿顺电动车商行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5年4月11日,钦州市钦南区市场监管局对绿顺电动车商行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绿源牌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86台涉案车辆、罚款20.6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南京宏优车辆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4年12月24日,南京市江宁区市场监管局对南京宏优车辆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台铃牌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222台涉案车辆、罚款58.14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4 安徽省滁州市天长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安徽力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充电器案
2025年6月18日,滁州市天长市市场监管局对安徽力能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充电器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4834个涉案产品、罚款11.17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5 江西省南昌市市场监管局查处南昌市西湖区钻豹电动车行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5年7月8日,南昌市市场监管局对西湖区钻豹电动车行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593台涉案车辆、罚款50.66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6 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上海咏佳贸易有限公司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5年5月23日,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管局对上海咏佳贸易有限公司未建立并执行进货验收制度、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等违法行为,依法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和112台涉案车辆、罚没合计14.33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7 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宝安监管局查处深圳市卡西威尔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案
2025年6月3日,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宝安监管局对深圳市卡西威尔科技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0.95万元和5台涉案车辆、罚款10.86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市场监管总局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