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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一批产品质量领域违法典型案例
广元市利州区一家企业被罚 1.2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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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尽责,查办一批产品质量领域违法案件。10月12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布一批典型案例。
案例1
上海通盈鞋业有限公司销售不合格儿童鞋案
2024年10月至11月,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管局先后收到上海市市场监管局交办线索,反映上海通盈鞋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三丽鸥系列儿童洞洞鞋“邻苯二甲酸酯”项目经检测不合格,奥特曼系列儿童凉拖鞋、Hello Kitty儿童拖鞋“重金属总量(砷、铅、镉)、邻苯二甲酸酯”项目经检测不合格。经查,当事人分别委托揭阳市某鞋业公司生产“三丽鸥系列儿童洞洞鞋”1800双,售出1400双,库存400双已由当事人委托揭阳市某鞋业公司销毁;委托吴川市某塑料厂生产奥特曼系列儿童凉拖鞋50双、Hello Kitty儿童拖鞋10双,已全部售出。上述违法产品货值金额为21900元,违法所得为1460元。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儿童鞋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2025年2月,上海市青浦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460元、罚款1752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
四川省广元市某企业生产、销售不合格纸碗案
2024年12月12日、2025年1月15日,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管局分别接到移送抽查不合格线索,反映广元市利州区某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生产的壹号纸碗、叁号纸碗经抽检,抗压强度项目均不符合GB/T 27591—2011《纸碗》的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于2023年12月4日生产产品名称鑫奥盛壹号纸碗105件,规格:12提× 50个/件,720ml/个。2024年6月18日生产产品名称鑫奥盛叁号纸碗100件,规格:12提× 50个/件,550ml/个。当事人于2023年12月10日、2024年6月22日分别将涉案产品全部打折出售给绵阳市三台县某经销商、绵阳市平武县某经销商,成交价合计8283.15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二条规定。2025年3月4日,广元市利州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2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3
辽宁辰泰防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防水卷材案
2024年,在吉林省市场监管厅组织的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辽宁省市场监管局组织的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辽宁辰泰防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各一批次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经检验,热老化(尺寸变化率)项目和浸水后质量增加项目不符合GB 18242—2008《弹性体改性沥青防水卷材》标准要求,判定为不合格。经查,当事人分别于2024年6月2日和7月6日生产受检产品规格800平方米、500平方米,货值金额合计23268元。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规定。今年3月13日,辽宁省盘锦市盘山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销售,并作出罚款35736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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