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科学运用中医整体观诊治食安“病”

  •   中医治病,最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而是注重辨证论治和标本兼治。在整个食品安全治理体系中,食品安全的“病”绝非不治之症,科学运用中医整体观,可以对食安“病”进行标本兼治。
      首先要找准病根。目前,食品安全领域仍然存在一些风险隐患。一是源头风险,由于种养模式变化,导致重金属、农残超标等问题涉及面广、治理难度大。二是产业风险,食品产业呈现“多小散弱”的特征,导致主体责任不落实或乱落实。三是业态风险,近年来网络订餐等食品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传统监管手段难以为继。四是区域风险,农村居民购买力弱,假冒伪劣、低质食品“上山下乡”,监管触角鞭长莫及。五是舆情风险,食品安全问题社会关注度高,“燃点”低,易引发舆情发酵。
      其次要诊断病因。食品安全问题看似是监管与发展之间的冲突,实则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一是民生投入差距较大,不同地区对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抽样检测等的投入差距较大。二是产业发展差距较大,部分地方发展前缺规划、发展中缺关注、发展难缺扶持。三是工作理念差距较大,部分地方食品安全监管很难兼顾到发展和监管“两方面”。
      第三要分类施策。针对食品安全“病”,一是要强化统筹,切实发挥各级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推动市场监管、农业、教育、民政等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二是要严格监管,认真贯彻落实“四个最严”要求,从种养、生产、流通、餐饮等各环节加强监管。三是要加强保障,食品安全监管专业性强,尽量做到必要的保障“不缩水”。
      最后要系统治疗。食品安全“病”的病根还是在各类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自身,具体责任对象是各类生产经营主体的主要负责人以及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等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要全面贯彻落实《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和《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等规定,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
      邱柏
      作者系宜宾市第五期乡科级干部培训班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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