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出炉一批强制消费问题典型案例公布《医疗广告监管工作指南》发布小心遇到假冒家装示范合同成都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有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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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假期消费维权舆情分析报告出炉
·一批强制消费问题典型案例公布
·《医疗广告监管工作指南》发布
·小心遇到假冒家装示范合同
·成都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有新规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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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发布 2025.5.16 星期五

成都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有新规
业主代表不得少于总数的一半
  5月12日,成都市住建局网站公布了《成都市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2025年6月10日起施行。《办法》明确,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代表不得少于总数的一半。
  据了解,《办法》明确了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条件、成员构成、组建程序、工作职责及运行、任期及解散、监督管理等内容。
  《办法》对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员构成、人数、主任及副主任的人选等作了明确规定,并提出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代表的资格条件要求。
  物业管理委员会一般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建设单位指派代表和业主代表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11人以下的单数,业主代表的人数不得少于总人数的二分之一。
  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任期一般不超过2年。物业管理委员会任期届满时,未能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由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办法》规定重新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据成都市住建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