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质量报讯(记者 申涵兮)2月20日,记者从商务厅获悉,《2025年家电以旧换新和数码产品购新补贴实施细则》(下称实施细则)已正式印发。国家延续实施的8大类家电补贴政策自2025年1月1日起实施,其他扩围家电品类补贴政策(含空调3台)从本文件印发之日起实施,数码产品补贴政策自2025年1月20日起实施,补贴资金使用完毕或政策期满即止。
根据实施细则,补贴对象为收货地址须在四川省内的个人消费者,对周边省份相邻四川的乡镇个人消费者不作限制。补贴品类分为家电类和数码类,其中家电类包括冰箱(冰柜)、洗衣机(干衣机、洗烘套装)、电视、空调(家用中央空调)、电脑(台式和笔记本)、热水器、家用灶具(集成灶)、吸油烟机、微波炉、净水器、洗碗机、电饭煲、饮水机(茶吧机)、净饮机、蒸烤箱、消毒柜、空气净化器、投影仪。其中,热水器含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空气能热水器、太阳能热水器、燃气壁挂炉。家用灶具包含民族地区使用的具有做饭功能的电暖桌。台式电脑含品牌主机或显示器,不含组装机。数码类包括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
实施细则明确了具体补贴标准。家电类: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20%;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没有规定能效或水效标准的产品,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每位消费者每类产品可补贴1件,空调可补贴3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2024年已享受某类家电产品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2025年购买同类家电产品可继续享受补贴。数码类: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补贴标准为产品销售价格的15%,单价销售价格不超过6000元(含),每件补贴不超过500元。对于零售价超过6000元,但优惠后达到补贴标准的产品,可给予补贴,销售主体不得另外要求消费者支付额外费用或强行绑定购买其他产品,否则视为套取补贴。每件产品单独开票,产品开票金额包含政府补贴金额,不包括各类市场主体优惠、辅材和安装费。
参与线上线下平台购买的消费者都需要通过“云闪付”APP领取资格券,在对应门店或平台选购商品,线下门店可使用绑定“云闪付”的银行卡刷卡或手机闪付进行付款,线上平台可使用“云闪付”线上支付,系统都将自动核销补贴。在线下门店购买的手机、平板现场激活并上传相关照片;在线上平台购买的电脑、手机、平板、智能手表手环须通过S/N码核验,核验通过后使用快递物流送货上门,手机、平板现场开机激活并上传相关照片。补贴产品需在2026年1月15日前提货安装。退换货时,补贴资金需按规则退还或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