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无锡一家公司被罚 200 万元2 批次淡水鱼被检出安定成分什邡市益康食品有限公司遭罚 5.8 万元国家药监局公布29批次不合格化妆品
查看本版大图 上一版 下一版     版面概览
 第03版 曝光台
·江苏无锡一家公司被罚 200 万元
·2 批次淡水鱼被检出安定成分
·什邡市益康食品有限公司遭罚 5.8 万元
·国家药监局公布29批次不合格化妆品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38     
-   
 
   文章搜索      日期检索
03 曝光台 2025.1.3 星期五

省市场监管局通告3批次不合格样品核查处置情况
什邡市益康食品有限公司遭罚 5.8 万元
  近期,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3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四川省生产经营单位。日前,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将相关批次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进行了通告。
  什邡市益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2批次红糖
  什邡市益康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小方块红糖(被抽样单位为南充市高坪区鹏晨食品部),经抽检,二氧化硫残留量、日落黄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1批次小方红糖【被抽样单位为蕴泰百润(成都)商贸有限公司】,经抽检,二氧化硫残留量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什邡市益康食品有限公司对上述2批次不合格食品向省市场监管局提出复检申请,经复检机构检验后,均维持初检结论。
  德阳市什邡市市场监管局对什邡市益康食品有限公司进行立案查处,已查明该生产主体生产上述2批次红糖共计40箱(674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召回14.7公斤。什邡市益康食品有限公司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什邡市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2169.73元,罚款58000元的行政处罚。
  郫都区川渝蔬香门店销售的1批次豇豆
  郫都区川渝蔬香门店销售的1批次豇豆(供货商为郫都区唐福英蔬菜经营部),经抽检,克百威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成都市郫都区市场监管局对郫都区川渝蔬香门店进行立案查处,已查明该经营主体从郫都区唐福英蔬菜经营部购进该批次不合格豇豆10公斤,已全部销售完毕,该经营主体已对该批次不合格食品发出了召回公告。郫都区川渝蔬香门店违反了《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五十条第九项的规定,鉴于其严格履行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之规定,郫都区市场监管局决定对其免予行政处罚。
  该批次不合格豇豆已溯源至相关农户,不合格信息已通报农户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
  王旖 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记者 王钰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