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上万元打除皱针脸部感染肿胀预订酒店被商家拒绝入住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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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5版 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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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统一刊号CN51-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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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维权 2024.11.29 星期五

预订酒店被商家拒绝入住如何维权?
“消费质量报”微博平台近期热点消费投诉案例解读
  近期,记者整理了“消费质量报”微博平台上的热点消费投诉案例,主要涉及金融贷款、购房陷阱、酒店预订等纠纷,对于这些消费投诉,消费质量报投诉维权中心邀请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璐璐解答相关法律问题,帮助消费者有效维权。

案例1
网络平台预订酒店入住被拒
  事件回放:一位网友投诉称,其在网络平台预订成功的酒店无法正常入住。该网友表示,其提前一个多月就在网络平台预订了三天两晚的四星级酒店住宿,但在入住前几天平台告知该网友酒店拒绝其入住,给出的解决方案是换一家平价酒店。该网友因两家酒店价格相差明显而拒绝该方案,提出换一家同等级酒店或是给出相应的赔偿,均遭到平台的拒绝,最终导致出行计划落空。该网友认为当时正逢假期,酒店价格翻倍,才导致自己提前预订的房间无法入住。
  律师支招:该网友通过网上发布的预订酒店房间信息,选择下单并支付成功,如果有酒店预订成功的通知,此时该网友与酒店之间已经成立了合同关系,酒店应按照合同的约定向该网友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酒店不履行相关合同义务,消费者可通过多种方式维权。
  要求继续履行或采取补救措施。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规定,消费者可以要求酒店继续履行合同或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例如更换相应的房间等。
  要求退还房费并赔偿损失。如酒店明确表示拒不履行合同,其行为已经构成了违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消费者可以要求酒店退还全额房费,并要求酒店承担另行预订酒店费用与现有房费的差额或要求其承担另行预订酒店支出的费用。
  如酒店行为涉嫌欺诈,可要求其支付三倍价款的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的规定,可要求酒店赔偿损失,赔偿金额为消费者支付价款的三倍。

案例2
中介隐瞒房屋漏水导致业主未能入住
  事件回放:一位网友投诉称,其通过某房屋中介公司购置了一套房产,在与物业工作人员交谈中得知所购房屋曾出现漏水情况。该网友认为在购房过程中中介未能尽到其应尽的责任,始终未向该网友透露过房屋曾存在室内墙面漏水的问题,原房主也对此保持沉默。更为严重的是,漏水问题还波及了楼下邻居。这一安全隐患在购房时完全被隐瞒,导致完成房产过户手续后迟迟不能入住。该网友要求中介全额退还其支付的买房佣金,但是中介却拖延时间相互推诿,至今未能给出满意的解决方案。
  律师支招:根据《民法典》中关于买卖合同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中关于房产中介职责要求的相关规定,原房主在出售房屋时,有义务如实告知购房者房屋的真实情况,包括存在的质量问题。房产中介作为专业中介机构,也有责任对房屋进行合理的检查和披露。
  因原房主和房产中介没有履行各自义务而给购房者造成损失,原房主和房产中介均应承担相应责任。首先,需要明确责任主体,如果在购房合同中有明确约定房屋质量问题的责任承担方,那么应按照合同约定执行。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约定,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原房主、房产中介以及购房者各自的责任。其次,购房者在购买二手房时,有权利对房屋进行合理的检查和了解,如果购房者在购房过程中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可能会影响其维权结果。最后,如果房产中介在介绍房屋时故意隐瞒房屋质量问题,或者没有尽到合理的审查义务,也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案例3
4S店诱导消费者贷款购车且拒退定金
  事件回放:一位网友投诉称,其在4S店订购汽车时与销售人员确认贷款利率是5%等本等息,两年后可提前一次性还清。然而在销售安排贷款银行做预审时,该网友发现合同上的贷款利息却是年化9.8%等额本息。对此网友提出疑问,但销售再三表明没有问题,称签完可以取消,诱导网友继续以高利息贷款提车,遭到网友拒绝。该网友认为贷款合同上的利息相差大,自己买车的前置条件不成立,要求退还定金5999元,但是4S店以锁单为由拒绝退款。
  律师支招:此案例中,首先需要确定消费者向4S店支付的5999元是购车意向金还是定金。在汽车销售行业中,购车意向金一般作为汽车销售店的营销方式,消费者可根据其所交的购车意向金享受店家的销售优惠或作为日后购车款使用,购车意向金仅表示消费者具有购车意愿,属于“要约”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一条“行为人可以撤回意思表示。撤回意思表示的通知应当在意思表示到达相对人前或者与意思表示同时到达相对人”之规定,消费者可向店方表示撤回要约(即向店方表达撤回购车的意愿)并要求退还购车意向金。
  如消费者与4S店之间存在口头或书面合同约定案涉5999元属于购车定金,因定金具有担保合同履行的性质,一般不可退。作为主张退还定金的消费者一方则需提供证据,证明贷款合同中约定的贷款利息与其向销售人员确认的贷款利息不一致,进而证明是由于店方违约而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并可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的规定,要求店方双倍返还定金。陈蕊妮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记者罗安舒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