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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发布预制菜监管新规
·国家药监局:19 批次药品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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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失公告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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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发布 2024.11.5 星期二

四川发布预制菜监管新规
自 2024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消费质量报讯(记者 王珏)记者近日从四川省市场监管局获悉,《四川省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将于12月1日起施行。
  预制菜产业是近年来发展迅猛的新兴食品产业,是促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模式。但预制菜产业高速发展的同时也带来诸多问题,如行业集中度不高、产品质量参差不齐、制度标准不健全、冷链物流发展不充分等。为切实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今年3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四川省积极响应,研究制定《四川省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并于近日发布,规范预制菜生产经营行为,防范食品安全风险,确保预制菜食品安全。
  《办法》由总则、生产许可管理、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监督管理、附则以及附件组成,共计五章27条。
  第一章总则主要明确了制定《办法》的依据、适用范围、预制菜定义、监管事权划分等内容。
  第二章生产许可管理主要明确了预制菜生产许可条件、许可范围、许可类别和审查方案。
  第三章生产经营过程控制主要规定了预制菜生产经营活动应符合的条件,明确了原料、生产过程、检验、运输和交付等关键环节控制要求,并对经营环节进货查验、产品储存销售,以及餐饮环节预制菜使用明示作出规定。
  第四章监督管理在明确预制菜监管原则的基础上,主要围绕风险管控、标签标识、委托生产、信用风险分级、抽样检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抽考等内容,对预制菜生产经营者的日常监管提出要求。
  第五章附则主要明确办法的实施时间和有效期。附件为《四川省预制菜生产许可分类指引》。
  据了解,预制菜生产许可申证类别应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程度,结合食品原料、生产工艺等因素实行分类许可,其《食品生产许可证》上标明的食品类别、类别编号、类别名称和品种明细按照现行《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予以对应归类。申请食品生产许可的预制菜品种列入《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具体食品类别的,按照《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和对应食品类别的审查细则开展许可核查。
  确须启用其他食品(编号3101)类别的,应按照“一品一企一方案”原则,由市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该品种审查方案,结合《食品生产许可审查通则》的规定和产品标准要求开展许可核查。食品类别为:其他食品,类别编号3101;类别名称:其他食品;品种明细:其他食品:具体菜肴通用名称。执行标准为企业标准的,须明确该产品在食品安全国家通用标准中的食品类别。
  针对之前已经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预制菜,对既符合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规定,又满足预制菜定义的产品,即使在《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24)中明确可以添加防腐剂,但其标签标示为预制菜的,强调不得使用防腐剂。
  对预制菜的生产、销售、使用环节,四川省有什么特别要求?
  记者了解到,在生产环节中,预制菜生产加工过程中,不得添加防腐剂。预制菜食品标签应当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的规定,根据产品需要,在产品标签中标示食用方法、烹调方法(如:本产品需经加热或熟制后方可食用)等对消费者有帮助的说明。鼓励预制菜生产企业优化预包装食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标签标识;在销售环节中,鼓励企业设立预制菜销售专区,符合保证预制菜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湿度等特殊要求,并制作相关标识以明示告知消费者;在餐饮环节中,餐饮服务提供者采用预制菜进行烹饪的,鼓励在餐饮服务场所或外卖平台网店上将预制菜信息明示告知提醒消费者,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