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市场监管局通报一批食品抽检不合格名单四川金倍认证服务有限公司被罚 15 万元广告成都聚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广告
查看本版大图 上一版 下一版     版面概览
 第03版 发布
·省市场监管局通报一批食品抽检不合格名单
·四川金倍认证服务有限公司被罚 15 万元
·广告
·成都聚成食品有限责任公司
·广告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38     
-   
 
   文章搜索      日期检索
03 发布 2024.10.8 星期二

成都公布2024“铁拳”“春雷”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
四川金倍认证服务有限公司被罚 15 万元
  近日,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公布了2024“铁拳”“春雷”行动第三批典型案例,提醒广大经营主体以案为鉴,诚信经营、守法经营,共同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案例
1
四川金倍认证服务有限公司认证服务程序不规范案
  成都市锦江区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对四川金倍认证服务有限公司进行核查询问,发现当事人存在涉嫌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等情况,遂对该公司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开展认证服务时,存在没有制定书面审核计划、没有形成书面审核报告、未按照认证规则签订认证合同、审核过程采取远程照片审核、未采用实时视频审核等减少、遗漏认证基本规范、认证规则规定的程序问题。上述行为违反了《认证认可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该局责令当事人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150000元。

案例2
四川企博士财务咨询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
  成都市青羊区市场监管局对四川企博士财务咨询有限公司涉嫌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在网站发布内容有“企博士税筹公司 企博士税筹,税务筹划师曾x税务筹划师……”等内容。当事人承认其仅为代理记账机构,不是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也无法提供涉税专业服务,合作案例、企业也与税务筹划无关。上述行为违反《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相关规定,构成虚假广告。该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40000元。

案例3
成都恒悦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成都市成华区市场监管局对成都恒悦行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涉嫌在提供服务过程中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销售一辆二手保时捷过程中,隐瞒部分维修信息,违反了《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第六条第(八)项相关规定,该局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并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40000元。
  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记者 王钰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