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网络理政互动平台,“问政四川”旨在组织多方力量参与为网友解决“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本报记者整理了近期“问政四川”平台上的热点消费投诉案例,主要涉及旅游购物、网络培训、物业管理纠纷三个方面,对于这些消费投诉,目前相关部门已跟进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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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途中遇“宰客”
案例:8月25日,一位网友投诉某旅游公司引导游客高价消费。该网友表示,其参与的6天5夜九寨黄龙旅行团,一路上到达各个服务站时导游不断推销高于市场价的商品。8月22日返程当天,游客被带到山巴琨珩玉器店买玉器。导游明确表示,游客购买玉器的多少跟其业绩相关,“最好每个家庭都能买点”,且每组家庭安排一名导购跟随购物。最后该网友无奈花2280元买了一件玉器。该网友表示,希望相关部门能好好监管、整顿旅游市场,并帮忙其将所购玉器退款退货。
回复:松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于8月27日回复该网友表示,经该局工作人员了解核实相关情况,目前商家已经与该网友协商一致完成退货退款,该网友对处理结果表示满意。针对网友的建议,松潘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将进一步对旅游市场进行规范经营引导,提高服务质量,加强日常管理,落实经营者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涉旅市场形象,为游客提供舒适和谐的旅游环境,并责成有关部门加大对旅游购物市场的监管力度。
案例:8月24日,网友通过该平台投诉四川畅游星辰国际旅行社及其领队张某。该网友称其于今年7月份与张某在小红书联系,随后加微信确定了6人4天3晚的川西旅游行程,主要服务内容为包车服务,网友承担司机的餐食即可。张某承诺住宿费用全透明、不赚差价,并会购买保险。然而该网友在旅行途中发现住宿、餐食及拍照等费用均远超市场价,认为自己被恶意宰客,要求即刻返回成都。于是本来约定好的4天行程只走了3天,有多个景点没有达到。在最终结算费用时,张某再次虚增费用,并在该网友发现所交费用存在问题后拒不退还,同时将该网友拉黑。此外,网友还发现张某并未给自己一行购买保险。
回复:成都市双流区智慧蓉城运行中心8月28日回复称,调查中,双流区文广体旅局工作人员联系了四川畅游星宸国际旅行社,该旅行社表示未提供该网友所称的相关旅游服务,该网友出示的合同为假合同,旅行社无法继续处理此投诉内容。双流区
文广体旅局工作人员8月27日下午联系该网友,说明具体情况,建议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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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网络培训被“忽悠”
案例:8月22日,一位网友投诉成都燚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虚假宣传,并要求退还培训费用。该网友称,其在今年2月17日观看网红“你的琴崽”直播时,对方在直播间宣传能够带人(培训)在海外TikTok上发布短视频带货,承诺每天发布一条视频能收益两三百元。网友向其所在公司成都燚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一共交了8800元作为门槛费,对方承诺每月能赚1.5万元到2万元。但该网友至今已经做了6个月时间了,带货期间换了两个账号,并出了8单,但带货收益一直没有结算。该网友认为自己被骗,要求对方退款被屡次推脱。
回复:成都市金牛区网络理政办公室8月27日回复,根据网友反映的相关情况,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管局对成都燚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注册地址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在核准注册地址经营,目前已将其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鉴于该公司目前查无下落,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管局调解终止,建议该网友通过司法诉讼渠道解决争议。对于该公司是否涉嫌虚假宣传,成都市金牛区市场监管局已立案调查。
案例:8月25日,记者在该平台发现另一起类似投诉。某网友投诉成都智行一诺科技有限公司存在骗取培训费行为,称其于今年5月5日向该公司付款15000元,用于学习上传商品,优化商品、出单等网络销售内容,但3个月只挣了几百元,该网友与公司协商退还培训费用时,对方表示只退 10%。
回复:成都市武侯区市场监管局消保科8月27日回复表示,经调查,工作人员现场检查未发现该商家在注册地址开展经营活动,根据《企业异常管理名录管理办法》,已将该公司列入经营异常,同时建议网友通过司法程序处理。
案例:8月26日,还有一位网友投诉成都轩瑞树人教育咨询公司,称其在该公司签了学历提升合同后认为对方存在欺骗行为,申请退款后该公司一直不予回应。
回复:成都市成华区二仙桥街道办事处于8月30日回复称,经司法所工作人员反复与成都轩瑞树人教育咨询公司沟通协调,该公司承诺将在扣除一部分违约金和服务费后退还学员6393元,并于一周内到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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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收费不合理
案例:8月23日,有一位网友投诉新津区龙光玖龙府一期高价收取物业费。该网友表示,按照《成都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因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署的是四级服务,执行价格应在1.9元的15%上下浮动,目前收取3元/平方米属于超标。
回复:新津区公园城市建设局8月27日回复称,经调查,龙光玖龙府物业收费为酬金制,属于市场调节价,不属于政府指导价,价格标准根据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准。前期物业合同备案表中显示物业服务等级为五级,备案等级合法。关于群众要求物业费退还问题,由于龙光玖龙府物业收费为酬金制,属于市场调节价,根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住宅物业收费标准价格为3元每平方米,经查,物业公司未超过收费标准收取物业费。关于群众要求物业费降价问题,根据《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19条、47条规定,业主可通过成立业委会或物管委的方式调整物业费。
案例:8月26日,有网友在平台投诉称,成都市成华区新希望万科知园收费混乱且不合理。该网友表示,当前小区的停车费用高达450元/月,且收费标准未明确告知业主,缺乏透明度。此外,停车服务的收费标准与市场行情相比明显偏高,严重影响了业主的权益。同时,2023年7月开发商承诺整改地下室,但时至今日小区地下室顶板漏水情况仍未解决,地面金刚砂打磨质量差、墙面掉漆,很多地方仍然破破烂烂,地下室呈现效果极差,未达到整改标准和交付标准。
回复:成都市成华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于8月30日回复称,经核实,该小区物业进行收取停车费一事,根据《成都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相关规定,非公共停车场小区不需要在行政审批局进行备案。关于该网友反映该新希望万科知园地下停车场收费不合理一事,经查,该小区物业已公示了停车场收费标准,依据《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贯彻<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13号)第一条规定:“自2015年2月1日起,放开已具备竞争条件的以下7项服务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第七项:“住宅小区停车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或停车服务企业接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停车服务合同约定,向住宅小区业主或使用人提供停车场地、设施以及停车秩序管理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住宅小区停车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后,包月停车和临停收费标准由开发商自主制定,停车服务收费由物业管理公司自主制定,车位租赁收费和停车服务收费双方按合同约定执行。发生合同矛盾纠纷后,业主可向当地街道办事处申请调解,也可向人民法院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此外,经成华区市住房建设和交通运输局核实,针对网友提出的该小区地下室漏水问题,质管中心工作人员立即联系该项目开发企业,开发企业表示已经安排人员正在进行处理。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记者 李静玮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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