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公告,自2024年6月20日起,对“中江柚”予以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并实施保护。这是中江县继“中江挂面”“中江白芍”“中江丹参”之后的第4个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同时也是德阳市的第9个地理标志保护产品。
“多年来,中江县市场监管局、中江县农业农村局及相关部门不断挖掘整理中江柚历史渊源、感官特征、理化指标、质量特色与自然人文因素的关联性等形成材料,及时向知识产权部门汇报,历时8年终获认定。”中江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
据了解,作为中江柚的产地,中江自古就是农业大县,盛产水果,其中以中江柚最为有名。据《中江县志》记载,中江柚原名永安柚,于清光绪年间由中江籍福建官员引入中江县永安镇,距今已有100多年历史。中江柚发展至今,因其香甜多汁的口感和“柚”“佑”同音,被赋予“护佑”的美好寓意,备受消费者喜爱。
截至目前,中江柚已种植30000余亩,总产量5万余吨,远销东南亚等地,总产值10.33亿元。与此同时,通过“合作社+村集体经济+农户”模式,不断增加农户收入,辐射带动农户4000余户、1.5万余人,其中脱贫户500余户、受益1200余人,脱贫户劳动者年人均可增收1万余元,有效提升并巩固脱贫成果,助力了乡村振兴发展。
中江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中江县将持续加强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加大地理标志知识普及力度,强化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监管,同时,鼓励经营主体积极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通过地理标志这项重要的知识产权增强产品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经济效益,推动中江柚产业标准化、规模化、集群化发展,衍生更具特色的产业链条,使“中江柚”成为乡村振兴强有力的助推器。代雨岑 易显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