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质量报讯(记者王钰)11月22日,省市场监管局发布34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通告。通告指出,省市场监管局在近期组织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抽取食用农产品、饮料、糕点、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等18大类食品1667批次样品,检出34批次样品不合格,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食品添加剂违规使用、农兽药残留超标、品质指标不达标、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
记者梳理这34批次不合格食品名单发现,有4批次样品涉违规添加食品添加剂,分别为岳池诚鑫摩尔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成都喜相逢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喜相逢”每日益C果汁冻(柠檬味)样品,涉违规添加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富顺县世臻好又多生活超市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宣城市禧之润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沐小米”水磨年糕样品,涉违规添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攀枝花市正好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上城店销售的1批次山奈(香辛料调味品) 样品和宜宾绿源食品有限公司高县一分公司销售的1批次桂皮,均涉违规添加二氧化硫。(不合格样品信息详见消费质量网)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州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不合格产品,请拨打食品投诉举报电话12315反映。
●延伸阅读
部分不合格项目解读
果冻不合格项目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
山梨酸及其钾盐作为食品添加剂,具有广泛的抑菌效果和防霉性能,对霉菌、酵母菌和好气性细菌的生长发育均有抑制作用。山梨酸可以被人体的代谢系统吸收而迅速分解为二氧化碳和水,在体内无残留。但如果长期食用山梨酸超标的食品,可能会对人体的骨骼生长、肾脏、肝脏健康造成一定影响。《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4)的规定,果冻不得使用山梨酸及其钠盐。该项目不合格原因可能是企业为延长产品保质期,或者弥补产品生产过程卫生条件不佳而超范围使用。
香辛料调味品(山奈)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
二氧化硫是常用的一种食品添加剂,通常情况下以焦亚硫酸钾、焦亚硫酸钠、亚硫酸钠、亚硫酸氢钠、低亚硫酸钠等亚硫酸盐的形式添加于食品中,或采用硫磺熏蒸的方式用于食品加工处理,具有漂白、防腐和抗氧化的作用。少量二氧化硫进入人体不会对身体带来健康危害,但若过量摄入可能引起如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香辛料类调味品中仅八角可使用硫磺作为其防腐剂,其余香辛料类调味品均不得使用。山奈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合格原因可能是生产加工过程未严格管控原料或为了改善产品卖相超违规使用该物质。
年糕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脱氢乙酸及其钠盐是一种低毒、高效、广谱抗菌剂,广泛应用于食品防霉防腐。年糕因营养丰富,含有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等营养成分,且水分含量较高,极易被微生物感染。长期大量食用脱氢乙酸及其钠盐超标产品,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一定影响。在生产、储存、运输和销售中,年糕都有可能遭受大肠杆菌、致病菌等微生物的污染,从而引发卫生安全问题,有的食品企业为了预防微生物超标,便在年糕生产中添加了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作为防腐剂。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规定,在年糕中不可添加脱氢乙酸及其钠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