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四个重点 严防食源性疾病如何判断“散装称量”食品标识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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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5版 解读
·关注四个重点 严防食源性疾病
·如何判断“散装称量”食品标识合规?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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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 解读 2023.8.15 星期二

如何判断“散装称量”食品标识合规?
互动单位:市场监管总局、四川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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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在互动栏目中,针对网友的提问作出答复。记者对其中具有典型性的问题进行了整理。

“散装称量”食品标识合规如何确定
  问:我公司近期打算做一款散装称量的产品,有对应的生产许可资质及企业标准。但是产品标识上有一些疑问。看了一下市场上竞品情况:生产散装称量的真空软包装卤蛋(标签标注的是“计量方式:散装称重”),产品执行标准为SB/T10369,执行标准中的5.4明确了净含量要求(应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该标准中的7.3净含量负偏差也有要求,应符合JJF1070规定,其中净含量应该按照要求标注净含量(由“净含量”、数据和法定计量单位三部分组成),可以“长度、面积、计数”单位标注净含量。故产品执行标准与其产品标注的“计量方式:散装称重”相矛盾。同时,若按照执行标准其产品出厂检测报告或三方外检需要检测净含量,那散装称量又如何检测判定净含量。综上,对该类散装称量食品标识(执行标准净含量要求与包装标识一致性)合规以及检测报告(净含量的检测判定)合法如何确定?
  答:依据《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问答(修订版)中“关于净含量标示”的规定,净含量标识由净含量、数字和法定计量单位组成。标识位置应与食品名称在包装物或容器的同一展示版面。所有字符高度(以字母L、k、g等计)应符合本标准4.1.5.4的要求。“净含量”与其后的数字之间可以用空格或冒号等形式区隔。“法定计量单位”分为体积单位和质量单位。固态食品只能标识质量单位,液态、半固态、粘性食品可以选择标识体积单位或质量单位。”

企业标准文本能否公开
  问:我是第三方检测机构的一名员工,在受委托抽检时不可避免地会抽到执行企业标准的产品,但是现在的情况是不能保证所有抽到的产品都能查询到企标。在向生产厂家索要企标时也会遭到企业以各种理由拒绝和不配合,导致所抽产品无法判定是否合格,对市面上执行企标的产品没有办法更好监管。想建议市场监管总局能否强制所有执行企业标准的生产企业都能在企标公开网站或各省企标公开平台上传企业标准文本(不是备案表),这样可以更好地监管生产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更好为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负责。
  答: 国家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应当公开其执行的强制性标准、推荐性标准、团体标准或者企业标准的编号和名称;企业执行自行制定的企业标准的,还应当公开产品、服务的功能指标和产品的性能指标。鼓励企业通过国家统一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进行自我声明公开。通过其他渠道进行自我声明公开的,应当在国家统一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明示公开渠道,并确保自我声明公开的信息可获取、可追溯和防篡改。企业生产的产品、提供的服务,应当符合企业公开标准的技术要求。企业在开展标准制定、自我声明公开等工作中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处理。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规定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可以通过发送警示函、约谈等方式,督促其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示。
  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记者 罗安舒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