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质量报讯(记者 王钰)5月25日,四川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四川省食品安全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共六个章节、一百一十条,内容涉及食品生产经营、食品安全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是四川省食品安全领域的一部重要法规。
记者获悉,四川省目前拥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76.54万户,网络食品经营、直播带货、自动售货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条例》将全链条强化食品安全监管。
强化责任落实——《条例》进一步强化了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协作机制、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对各级部门落实食品安全责任的考核评议,强化基层综合执法部门监管责任,强化责任约谈和信用管理。
《条例》对健全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强化社会共治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要求,完善了农产品质量安全、预制菜监管、跨区域执法协作、小食堂监管等机制。
强化餐饮安全治理——《条例》强化了群体性集体聚餐监管,规范了散装食品、临近保质期食品销售,加强食用农产品、冷链食品以及过期食品销毁、餐厨废弃物和废弃食用油脂处置监管。规范了食品配送、自动售货等新业态。
《条例》还将平台和商户提供入网服务的经营者纳入监管,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加强网络食品安全管控,明确被评定为极高风险的生产经营者不得入网经营。进一步细化了外卖送餐管理,要求使用封签或者一次性封口包装袋。
强化“三小”监管——《条例》增设食品“三小”行业监管等方面的内容。鼓励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通过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行业诚信建设。
《条例》同时强调,食品小经营店及摊贩不得经营婴幼儿配方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裱花蛋糕、生食水产品等高风险食品。针对市场准入准营,推进登记、备案多证合一,对食品小作坊实行分类许可、小经营店实行备案管理。放宽入网经营限制,备案管理的食品小经营店可以入网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