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医疗美容服务行为,促进医疗美容行业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办制定发布了《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下简称示范文本)。
A 破解维权难 医美合同有据可依
近年来,随着医疗美容行业规模快速扩张,发展不规范问题日益显现,一些机构非法行医、虚假宣传等情况较为突出。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指出,目前医疗美容服务双方一般没有签订书面合同的习惯,容易造成信息不对称、权利义务划分不清晰、服务效果约定不明确等问题,为后期可能发生的纠纷埋下隐患,给消费者维权造成困难。
记者注意到,示范文本的发布,实现了医疗美容服务书面合同从无到有的突破,让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签订有据可依、有据可查。示范文本从行业特性和现有经营模式出发,以督促美容医疗机构规范经营、减少消费纠纷为切入点,对合同双方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
据介绍,示范文本主要适用于消费者接受营利性美容医疗机构提供的医疗美容服务,对于非营利性美容医疗机构的服务行为也有参照意义,但生活美容服务不适用示范文本。
B 设置“冷静期”让医美消费更安心
示范文本的发布,增强了信息透明。示范文本向经营者强调应当对消费者明示美容医疗机构资质、医师执业资格、相关药械等相关信息的查证溯源渠道,从而提高消费者辨识能力,消除信息不对称,引导消费者接受正规医疗美容服务。
倡导理性消费,示范文本督促机构应当规范营销行为,不得在宣传中制造“容貌焦虑”。同时着重向消费者提示医疗美容服务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引导消费者对服务效果形成合理期待。
此外,还设置了“冷静期”条款,示范文本特别设置了单方解除权条款,赋予消费者在冷静期内无责任解除合同并要求全额退款的权利,保护消费者“后悔权”。
与此同时,示范文本的推行对医美行业起到规范引导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方面影响:一是避免服务纠纷。示范文本设置了约定服务项目、服务效果、冷静期等条款,鼓励机构将协商结果书面化,保证双方约定有据可查,从而避免因约定不明造成纠纷。二是震慑违法行为。针对医疗美容行业的突出问题,示范文本明确了惩罚性赔偿条款,将法定的惩罚性赔偿责任以合同条款形式进一步明确,对典型违法行为形成震慑。三是支持美容医疗机构健康发展。示范文本依照现有法律法规规定,在不增加美容医疗机构行政责任的基础上,以合同条款方式对其法定义务进行强调,对双方的权责进行确定,支持机构依法经营、健康发展。
C 监管再发力 持续规范医美市场
近年来,为进一步净化医疗美容市场,政府部门不断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
2020年4月3日,《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综合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发布,通知强化自我管理主体责任,对医疗美容服务机构及医务人员、医疗器械及药品、医疗美容广告等主体及事项做出规范。
今年3月29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和国家疾控局联合制定了2023年国家随机监督抽查计划。根据计划,两部门将进一步加大对开展医疗美容、辅助生殖、医学检验、健康体检等服务的医疗机构的抽查力度,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法行为情况。
4月12日,国家药监局器审中心发布《射频美容设备注册审查指导原则》,进一步规范射频美容设备管理。
各地市场监管局也针对医疗美容行业开展清查整治,严厉查处经营者虚假宣传、发布违法广告、虚假促销等违法行为,维护医疗美容行业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
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记者 王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