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构建“1234”网络市场共治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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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03版 特别报道
·泸州市构建“1234”网络市场共治大格局
  
国内统一刊号CN51-0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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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特别报道 2021.12.31 星期五

坚持“一条主线”促进“两个融合”落实“三个责任”发挥“四个作用”
泸州市构建“1234”网络市场共治大格局
  泸州市将“2021网剑行动”作为网络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推动平台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的重要抓手,采取“一条主线、两个融合、三个责任、四个作用”的1234工作模式,在体现集中执法效果的基础上,注重发挥联席会议长效机制作用,推动网络市场经济规范健康持续发展。

坚持“一条主线”构建一体化网监工作大格局
  严格贯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省市场监管局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的要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齐抓的工作主线,充分发挥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作用,构建网络市场监管大格局。
  党委政府主抓推进。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听取“网剑行动”工作专题汇报,就平台经济规范运行、网络订餐乱象治理等提出工作要求。市政府领导召集并主持召开 13个部门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全体会议暨“2021网剑行动”工作会,对专项行动工作作出安排部署。
  同频共振联合协同。经市政府同意,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网络市场监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人为召集人,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公安、商务、文化、农业、林业、数字经济、税务、邮政、海关、人行等13部门多次共同召开“2021网剑行动”工作动员部署会、工作推进会等,制定并执行《泸州市2021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网剑行动)方案》,聚焦电子商务平台企业责任落实、排除限制竞争问题治理、重点商品和服务等社会热点问题、消费痛点问题治理等4个方面,涉及分类任务19项,明确了责任部门和任务分工。
  挂图作战定期交账。实行“周报告、月碰头”制度,各成员单位、各区县于每周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周工作情况。每半月召开一次工作碰头会,通报工作进度和成效,明确下一阶段工作重点。深入各区县开展调研评估,综合日常工作、宣传效果、周报信息、典型案例等进行通报。
  加强社会氛围营造。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形成全方位、立体化、多层次、广覆盖的宣传格局,不断扩大“网剑行动”品牌影响,积极营造良好氛围。走进社区、企业宣贯《网络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开展线上消费引导,普及网络交易法律知识。在全市各大公益广告栏投放“2021网剑行动,消费维权在身边”公益宣传片。组织新闻发布会,曝光违法典型案例。

促进“两个融合”开拓监管与服务相容并举新局面
  寓服务于监管之中,在监管中体现服务,实现监管执法与服务发展有机融合。
  主动顺应新经济发展需求,不断释放政策红利。以“川渝通办”“一网通办”为基础和载体,切实推行政务服务事项跨省跨区域异地互办。发挥“一照多址”“一址多照”作用,在自贸试验区川南临港片区、泸州综保区、跨境电商综试区推动谋划改革创新事项140余项,培育电子商务主体共计39240家,培育跨境电商企业超过30家,带动1000余种“泸州造”商品跨境出口。
  探索建立市场监管容错机制,持续优化区域营商环境。出台《关于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支持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制定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71项、减轻清单48项,从轻处罚清单50项,特别将涉及电子商务监管、网络食品安全的21项轻微违法行为纳入清单,为中小企业、新业态企业提供更加宽容的制度环境。
  结合乡村振兴发展战略,推进电子商务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大力培育无公害、绿色、有机电商农产品品种,带动农业产业化发展。采取政府主导、部门联动的方式,助力泸县成功创建四川省电子商务示范基地,全县建成20个镇级和251个村级电商服务店,实现镇村级电商服务网点全覆盖。
  结合泸州产业优势,支持互联网经济发展。加快推动大数据与白酒、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等产业融合发展,加大5G、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的推广运用,积极培育直播带货、社交电商等新业态新模式。

落实“三个责任”督促多维度主体履职见实效
  着重发挥网络市场监管整体效应,集合市场主体、监管部门、行业协会的整体合力,调动各方资源优化治理效能。
  督促平台履行主体责任。组织辖区电商平台落实资质核验、登记等义务,不断完善平台规则。完善辖区电子商务主体数据库,强化电子商务经营活动亮照、亮证、亮标监测监管,监测并处理未亮照亮标205户。对“广电云商”平台进行现场专项检查,要求其强化平台风险防控,有效杜绝刷单炒信、虚假宣传、侵权假冒等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利用行政指导、约谈等形式,引导电子商务产业园区、直播电商企业规范商品和服务营销行为。
  推动部门发挥共治责任。市场监管部门开展电商领域借庆祝名义从事商业谋利活动、网售“特供”“专供”商品和“纪念章”等专项监测71个次。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行动,立案调查古蔺县某平台涉嫌“二选一”违法行为。加强互联网“大数据杀熟”等行为监测。以儿童服装、洗涤用品、纸巾、皮鞋为重点,组织开展网络交易产品质量监督抽查8批次。面向社会发出食品安全抽检征集令,开展“你点我检”20余次。对销售量靠前的网络订餐店铺开展实地检查,发布“红黑榜”18期,曝光“黑榜单位”168家,其中立案查处17家。宣传部牵头开展打击软件侵权盗版、查处软件市场不正当竞争等执法行动。查办全国挂牌案件“4.01涉嫌销售侵权盗版出版物案”。网信办推进泸州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处置一体化机制建设。向省互联网不良与违法信息举报中心举报信息123余条。排查市内重点网站、论坛、微信公众号、APP等平台1000余个次,巡查网络信息1.5万条次,约谈各大网站负责人和账号持有人,清理各类有害信息200余条。公安系统查获网络安全重大典型案件。组织开展网络安全监督检查,办理违反《网络安全法》行政案件102件,查处行政罚款以上违法人员64人。立案侦办侵犯公民个人信息、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等刑事案件5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57人。商务会展局全力服务电子商务产业发展。文化广电旅游部门开展网络视听专项整治。开展线上旅游经营单位巡查,巡查旅行社33家、微信公众号70余个,网站10余个,核查涉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线索13条。农业农村部门推进长江流域禁渔网络监管。检查水产品销售经营点181个,清理整治违规禁用渔具54张,检查渔具销售经营点141个。市税务局强化网络交易基础税收征管。严厉打击电商平台偷税漏税、虚开发票等涉税违法行为,并将违法人员纳入税收“黑名单”并实施联合惩戒。邮政管理部门开展快递市场秩序整顿,提前做好双十一、双十二保障工作。泸州海关促进辖区内跨境电商新业态规范健康持续发展。人民银行泸州中支严厉整治网络市场支付业务违规行为。
  引导行业履行社会责任。成立泸州市互联网行业联合会,市、区县9家主流媒体、14家重点社会网站共同签订《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共同营造清理网络空间承诺书》,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先后对市互联网行业联合会、市餐饮行业协会、市酒业协会、市房地产业协会、市汽车贸易商会等5家行业协会,泸州老窖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神州行网约车等40家企业负责人,以及医疗器械生产经营30家企业开展行政约谈。集中约谈16家在泸州从事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公司,要求对入网食品经营行为进行入网审查、公示信息,加强抽检监测。

发挥“四个作用”提升服务高质量发展新效能
  纵横联动,形成网络市场监管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统筹协调的作用。“网剑行动”中,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各区县积极构建信息共享、调查取证、联合执法等工作协作平台,强化横向协作、纵向联动。宣传部联合市场监管、文化部门开展打击软件侵权盗版、查处软件市场不正当竞争等执法行动。农业农村部门与公安、检察、交通运输等部门联合开展长江禁渔联合检查,联合打击有关长江河鱼违法交易行为。市税务局与市场监管部门搭建信息数据互通机制,清理全市电子商务平台企业纳税情况。人民银行泸州中支联合公安部门开展“断卡”行动,打击防范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的统筹和协调,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以点带面,整治网络食品药品行业乱象,充分体现服务百姓民生工程的作用。一是解决网络订餐乱象问题。对网络订餐平台开展行政约谈,发放责令整改通知书,限期办理泸州地区市场主体登记,对拒不整改者严厉查处。拉网式排查入驻经营者亮证亮照、资质不全、等情况。二是聚焦社区团购食品安全保障问题。选取叙永县开展摸排,掌握4家团购自提点共计3336个,销售量约19000件/天,销售额约16万元/天。三是治理网络销售处方药乱象。在疫情防控常态化之下,针对网络销售处方药监管难点,结合“社会呼吁放开处方药网络销售”的实际情况,重点督促平台把好审核关,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制度创新,倒逼平台企业履行检查监控责任,发挥专项行动长效机制作用。创新建立平台巡查制度,督促平台履行检查监控责任。选取网络订餐行业为试点,平台每季度对平台内部分餐饮市场主体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开展一次现场检查,现场检查得分率较低的,暂停该餐饮市场主体在网经营资格。通过建立平台巡查制度,实现“部门抽查监管”到“平台主动巡查”的转变,督促平台履行其主体责任。
  利剑出鞘,查办典型案例树立执法权威,发挥“网剑行动”社会效应作用。聚焦网络交易监管领域风险压力最大、民生最怨、社会最关注的违法行为,查处一批大案要案和典型案件,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发挥“以案释法”的作用。自主挖掘线索,成功侦破“611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1人,扣押虚拟运营商电话卡15万余张、猫池23台、电脑13台、宝马车2台。查办泸州某商贸有限公司网络刷单炒信案,当事人通过刷单形成营业额122万元,罚款20万元。消费质量报记者王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