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动单位:市场监管总局
10 月11 日 至10 月 15日,市场监 管 总局 官 网在 互 动栏目中,针 对 网友 的 提问 作 出答 复 。记 者 对其 中 带有 普 遍性 的 问题 进 行了整理。
如何投诉举报虚假检测报告?
问:我们是一家第三方检测公司,发现有企业伪造我们的检验报告去投标。请问对于这种虚假报告我们应该去哪里投诉举报?
答:市场监管总局高度重视维护检验检测市场秩序,今年开展了打击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违法活动专项整治行动,依法依规查处相关问题。如遇伪造检测报告问题可将有关材料提交到属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
信用修复管理文书格式范本问题
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2021年9月1日已生效,但现在要对一年前的行政处罚公示(由市场监督部门进行的处罚)进行修复,目前的具体程序是怎样的,现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回复:按第十九条“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信用修复管理文书格式范本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统一制定”要求,需要市场监管总局下发文书格式范本,但目前没有下发格式文本,无法进行修复程序。请问何时能有规范范本,那《规定》生效不是9月1日吗?目前如何进行修复程序?
答:目前信用修复管理文书格式范本已经下发。根据“谁认定、谁修复”原则,请向作出处罚决定的市场监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市场监督管理信用修复管理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规定》规定办理。
关于企业标准有效期问题
问:以前的企业标准备案章上有注明有效期三年,现在的没注明有效期,是不是可以永久性使用?
答:根据《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相关规定,国家实行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标准化法》中并未明确规定企业标准的有效期。当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产业政策作出调整或者重新规定,或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发布实施,或企业对相关产品进行了工艺改进和技术改造、对相关服务进行了改进,或企业标准所引用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修订等情形发生时,企业应当对其制定的企业标准及时开展复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关于企业异常名录移出问题
问:公司已经补年报,但移出异常名录后还有痕迹,请问此痕迹能申请移出吗?
答:根据《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前款规定将企业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应当作出移出决定,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公示系统应当公示经营异常名录移出决定。
消费质量报全媒体中心 记者罗安舒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