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期嘉宾:内江市资中县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心秘书长黄金辉
【案情简介】2019年9月25日,内江市资中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以下简称资中县消委会)接到县政府总值班室通知,200多名消费者在资中县“克拉美”珠宝店进行维权,资中县消委会迅速前往现场处置。消费者反映5月参加资中县蒲景华珠宝店、资中县戚琳珠宝店、资中县宝诗莱珠宝店及资中县杨小东珠宝店四家店(以下简称当事人)开展的“2019珠宝盛惠”促销活动,活动期间无论消费者是否购买产品,只要现场办理一张流量手机卡,就可以免费领取礼品。当事人通过微信和宣传单进行了活动宣传,宣传内容为“免费领取电话手表+AI机器人+电动牙刷、波纹三件套,不要钱不收取任何费用”,宣传内容中未提及办理手机卡。所有消费者均是到店后告知需要办理一张手机卡(无需话费,到期自动注销)才能免费领取礼品。消费者反映自己只知道办理的是免费手机卡,但是在2019年9月收到了短信欠费通知,前往营业厅查询发现名下有两三张电话卡的情况,与当事人及办卡方说明的不一致。而且,未经过消费者同意办理额外的手机卡并产生了费用,侵害了消费者的权益,希望得到资中县消委会的帮助,并解决问题。
【处理过程及结果】处理过程中,资中县消委会积极配合相关单位督促“克拉美”负责人出资处理消费者销号事宜。督促电信运营商开通绿色通道,专人专柜注销手机卡。目前当事人已出资6万元,联通3万元,电信1万元,移动2万元,在此期间到三大运营商营业厅登记办理注销手机卡号共计3626户,其中移动办理1291户,电信办理1244户,联通办理1091户,因在外地无法立刻赶回进行登记销户的卡号,也可在后期进行销户处理。到人行资中支行查询征信人数1721人次。
同时,资中县消委会针对金银珠宝首饰行业促销活动、广告宣传存在的问题,召集县内12家金银珠宝首饰商家开展集中约谈,组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通报金银珠宝首饰行业消费者投诉热点情况;要求各金银珠宝首饰商家提升行业自律意识;组织各金银珠宝首饰商家签订《承诺书》,向社会承诺规范经营行为。
【案例评析】本案消费者投诉的焦点集中在当事人在促销宣传中说明免费领取礼品,不要钱不收取任何费用,到店后告知消费者需要办理一张电话卡(无需话费,到期自动注销)。在办卡过程中,办卡方为了完成量,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多办了电话卡,且有些电话卡不是办卡方承诺的无需话费,到期自动注销。
根据《消法》第八条“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和《广告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第五项“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的规定,说明了消费者享有的权利和经营者应尽的义务。在此次促销活动中,当事人为了给门店增加人气,扩大门店的影响力,促销原有产品,发布的宣传单及微信营销的宣传用语与真实情况不符,向消费者提供免费领取奖品的信息不够真实、全面,存在虚假和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当事人的这种做法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让消费者对免费领取奖品产生错误认识,做出违背真实意愿的意思表示。消费质量报全媒体中心
记者蒋沁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