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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是莫法兑奖经销商向工商求助
 

   《“兑”不起部分商家拒卖康师傅》追踪
  零售商愤怒康师傅竟然“捆绑”进货?
  家住成都镋钯街的张老板经营着一家小卖部,从6月份起,康师傅“再来一瓶”就让他闹心不已。“中奖率太高了,我只好把其他饮料兑给消费者。”昨天在门面上,他向记者展示自己积压的四十多个印有“再来一瓶”字样的瓶盖。“在晓得兑不了饮料后,我都扔了好多了。”
  张老板告诉记者,近期康师傅“再来一瓶”不断涨价,由5月的29元/件涨到了目前的31.5元/件。更让人郁闷的是,康师傅公司规定每进一件饮料,必须附带购买两箱矿泉水。“这简直就是霸王条款嘛!”张老板说,如果不这样做,自己根本就进不了货。
  就在记者采访时,旁边“笑苑居”的彭女士也拿出了一包瓶盖,“我现在干脆就不卖康师傅了,免得兑不了奖,买主还说我不守信用。”记者注意到,兑奖截止日期为“即日起至2009年9月30日17:00”。离兑奖截止时间只有一个多月,“究竟能否兑换到奖品,大家心里都觉得悬吊吊的。”不少商家为此着急。
  批发商无奈
  “现在手里有好多张白条”
  按张老板提供的线索,记者找到了为其供货的批发商———位于成都清安街的“利蓉酒水配送中心”。当记者说明来意后,一名坐在店里算账的妇女向记者大倒苦水:“我们也是受害者啊,现在他们(经销公司)把瓶盖倒是收回去了,但是好久换饮料都不晓得。”
  为了证实自己的说法,这名妇女声称“经销公司还给我们打了好几张白条,上面写起欠了我们好多瓶盖,该兑换好多件饮料。”“为什么要打白条呢?”记者问。她告诉记者,他们只是二级批发商,都在经销公司那里兑奖。“经销公司说厂家没货了,只能先打白条,迟些时候才可以兑。”她无奈地说。
  记者提出想看看这些白条,这名妇女翻箱倒柜找了半天,最后摇摇头,表示白条都在老板那里。“经销公司只是给我们说,迟些时候才可以兑,我们现在也恼火得很。”
工商局表态
  康师傅应该履行诺言
  8月4日上午,记者陪同张老板来到成都市工商局求助,希望寻求解决办法。
  成都市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的工作人员表示,康师傅应该按照自己所制定的活动规定来进行,这牵涉到厂家的信誉问题。“康师傅所打出的广告,实际上就已经是一种承诺了。既然有承诺,就一定得实践,这点是很明确的。”这位工作人员如是表示。
  同时他认为,张老板是零售商不属于消费者,因此无法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建议“与上级批发商自行协商解决。”
  该局宣教处处长熊健表示,零售商进货的时候,应当与厂家达成活动协议,就兑奖活动的规程和操作进行约定,最好通过书面协议明确双方权责,这样可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益。
  维权建议
  申请仲裁或法院起诉
  成都市工商局公平交易执法局综合管理处林姓工作人员认为,兑奖问题是批发商、零售商与厂家之间的纠纷,属于公司内部管理方面的问题,工商局无权受理。他说,从法理上看,如果最后无法落实兑奖,属于厂家承诺不当或违约情形,违反了《合同法》的有关规定。零售商和批发商可选择去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调解,或者是走司法程序,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2315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于兑奖的相关情形并没有明确,因此如果收到类似的投诉,也只能和厂家进行联系。他同时提醒消费者,购买有相关兑奖标识的产品时,应当注意兑奖活动相关细则,同时要保留相关票据便于维权。
  本报记者舒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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