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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家电也有“保质期”
 

  消费警示
  四川省消委会针对家电超期服役发布消费警示“看看生产日期,看看保质期”这是众多消费者在购买食品时养成的良好习惯。然而,在家用电器消费方面,很多人则抱着“新三年,旧三年,修修补补又三年”的观念。殊不知,超期服役的家电却会给人们的安全、健康带来隐患。
  为此,四川省消委会日前发出消费警示:警惕家电超期服役。
  调查
  家电超期现象较严重
  今年初,四川省消委会对全省居民家庭消费状况及预期的调查显示,被抽样调查的10个市(州)、48个县(市、区)、144个城镇社区、182个乡(镇)的5167个居民家庭中,家电超期服役现象均比较严重,其中电视机超期服役率达40.1%,特别是国家已明令禁止生产与销售使用的直排式燃气热水器仍有8.7%的家庭还在继续使用。
  误区
  消费者认为家电是“永久牌”
  调查发现,许多消费者包括家电促销员对家电的“安全使用期限”不清楚或根本不知道;一部分消费者碰到过或听说过旧家电引发安全事故,但常误以为是质量问题,认为超期家电与安全事故是没多大联系的。
  “对超期家电的不了解,一方面与消费者自身消费知识、安全意识、消费习惯有关,另一方面,则是部分生产企业对家电安全使用期确未明示。”省消委会秘书长刘亚兵表示,一些经营者在销售时对家电有效期避而不谈,却大打价格、性能、服务牌,常以“终生保修”、“免费更换”的促销名头吸引消费者眼球,这在一定程度上使消费者误认为家用电器是“永久牌”的,只要能用就不会“退休”。
  那么,超期服役的家电有哪些危害?刘亚兵指出,安全隐患是超期家电的主要危害之一。由于家电的主要原材料是钢材、塑料、铜管、铝箔等,工作日久,一些部件老化、锈蚀,就会增加其漏电、燃烧甚至爆炸的可能性。因此,有人形象地把超期家电比喻成“不定时炸弹”。
  此外,铅、汞、氟是许多家用电器的必用材料,超期服役很有可能使这些有毒有害物质外泄,从而影响消费者的身体健康。
  告诫
  企业应主动履行告知义务
  针对家电超期服役带来的隐患,四川省消委会提出:加强社会宣传引导,家电经营者、行业协会等有关部门应加强家用电器安全使用期的宣传工作,帮助消费者树立科学合理的消费观念;企业应主动履行告知义务,应主动标明家电安全使用期限;消费者要更新消费观念,认真检查并及时更换超期家电。
  小知识
  家电安全使用参考年限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使用年限和再生利用通则》、《家用电器安全使用年限细则》规定,家电安全使用参考年限为:彩电8—10年、电热水器8年、电冰箱12—16年、电饭煲10年、空调器8—10年、煤气灶8年、洗衣机8年、电吹风4年、个人电脑6年、微波炉10年、电风扇10年、吸尘器8年。
  本报记者 黎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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