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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县消委维权“四快两不”
 

  今年以来,达县消委会积极开展“消费与发展”年主题活动,在消费维权上采取“两不四快”举措,有力地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为保一方平安,维护社会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
  处理投诉做到“四快”
  一是受理投诉快。达县消委会和14个消委分会开通了16部消费维权专用投诉举报电话,购置了15部专用电脑,实行网上受理消费者申诉举报。工作人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随时接受消费投诉,随时出勤调处消费纠纷,随时查处消费侵权案件。
  二是现场处置快。全县统一配备了受理消费投诉专用车16辆,全面改善了处理消费投诉工作的条件,保证城区10分钟内、乡镇2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置消费争议,从而化解消费矛盾,消除不安定隐患。
  三是调查取证快。达县消委认为确有必要现场进行处理的消费纠纷,他们都会安排工作能力强、业务素质高的办案能手,在第一时间内赶赴现场,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取证工作,以确保公平、公正处理消费纠纷。
  四是案件办结快。消委内部明确规定,对简易消费投诉案件,须在当天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并在7天内结案;对一般案件须在3天内做出受理或不受理的决定,30日内必须结案;对案情特别复杂的消费投诉案件和多人联名投诉案,经领导批准,可适当延长结案时间,但延长时间最多不超过15天。
  调解纠纷做到“两不”
  一是不计较当事人发牢骚。面对各种不同的消费投诉,达县消委工作人员,面对发牢骚、说脏话的消费者,他们都做到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从法律、政策、道德、情理等方面进行理智、耐心的解释,直到消费者理解明白为止。
  二是纠纷不解决不罢手。无论投诉案件发生地有多远,投诉金额有多小,无论调查取证有多难,达县消委工作人员都要深入现场,磨破嘴皮,顶住歪风,战胜困难,竭力为消费者讨公道,挽损失。上半年,达县消委及所属分会共受理、处理了消费者投诉156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1.38万元。 胡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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