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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食品安全法实施———行动(上)
 

  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将为系统有序地解决当前食品安全问题提供法律制度保障,也将开启我国食品安全法律制度发展的一个新阶段。记者从卫生、农业、质监、工商、食药监等部门了解到,各部门正依法履行其职责,密切配合,无缝监管,确保食品安全。
  卫生:普及新法知识
  “四川省卫生系统‘全面贯彻食品安全法,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宣传月暨成都市宣传活动正式启动。”昨(4)日上午,省卫生厅、成都市卫生局、金牛区卫生局在金牛区一品天下联合举办了该项活动启动仪式,并在活动现场就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卫生知识等进行答疑,摆设展板、发放宣传资料、播放宣传片,宣传普及食品安全法知识。
  成都市卫生局副局长刘培毅指出,目前,成都市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全部实施了量化分级管理,实施率和风险度评级率均达到100%,3000多家大中型餐饮企业实行了卫生安全信息公示制度。
  随后,省卫生厅副厅长赵万华等一行到一品天下大蓉和、红杏、文杏等餐饮单位,赠送、分发食品安全法等相关食品安全法律、食品卫生知识等资料。
  据悉,省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将5月31日至6月30日定为全省食品安全法宣传月,成都市也于5月31日上午启动了“贯彻食品安全法,建设食品放心城”的系列宣传活动。 本报记者缪扬

  工商:先证后照,保入市食品安全
  开展重点品种专项整治“在已开展为期4个月的打击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基础上,我们将继续深入开展该专项整,对重点品种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四川省工商局消保处处长马桂华说道,四川省工商局还将集中开展重点区域的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违法行为。
  确保入市食品安全
  “严格和规范食品经营主体市场准入管理。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我们坚持先证后照顺序,未依法取得前置许可审批文件的,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马桂华指出,工商将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切实把好食品进货关,建立健全食品市场质量准入制度,突出抓好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批发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监管,确保入市食品质量合格。
  同时,工商部门将加大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退市跟踪监管力度,监督食品销售者对被告知、通报或者自行发现的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采取立即停止经营、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等退市措施。
  坚决查处虚假广告
  “虚假广告的危害性不低于假冒伪劣产品,工商部门将继续加大对虚假广告的打击和监管力度。”马桂华说道。工商将严厉查处含有虚假内容的食品广告和涉及宣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违法广告,坚决制止和查处机关、社会团体或者其他组织以广告或者其他形式向消费者推荐食品的不法行为。本报记者黎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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