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所在的位置:消费质量报 > 行业食药(08版)

监管动态
 

  全程监控医疗器械产销质量
  本报讯(记者缪扬)“不从非法渠道购进,不使用违反国家规定的医疗器械包装、标签和说明书,不发布虚假广告。”近日,四川省医疗器械重点监管企业法规宣传贯彻暨质量安全座谈会议在成都召开。会上,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同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签订了2009年《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安全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相关责任。
  《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质量安全责任书》强调,企业是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健全质量体系,严把原材料进厂关和产品检验关,不合格原材料绝不投入生产使用,并强化生产和工艺管理,确保生产全过程始终处于质量体系有效控制之下;主动做好不良事件监测和缺陷产品再评价工作,加强对高风险医疗器械的管理,建立质量跟踪制度,并进行质量跟踪和建立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制度。
  两年整肃
  餐饮业食品安全
  本报讯(记者缪扬)四川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利用两年左右的时间,对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进行整顿。记者日前获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了《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在应急机制建设方面,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Ⅳ级以上)应急处置率应达到100%,并开展农村集体聚餐报告制度试点工作。
  《意见》要求,严厉查处餐饮服务无证经营行为;重点整顿学校食堂、建筑工地食堂、农家乐旅游点、小型餐饮单位;查处采购、使用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等行为;加大熟食卤味、盒饭、冷菜等高风险食品和餐具清洗消毒等重点环节的监督检查力度;深入开展餐饮服务环节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
  《意见》同时要求各地建立健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相关规范;加强餐饮服务监管队伍建设;推动完善餐饮服务监管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开展餐饮服务环节专项整治和专项检查;开展专项抽查和重点品种调查;完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机制。
  今年试行
  “药品质量受权人”制
  本报讯(记者缪扬)日前,记者从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药品生产监督管理,规范药品生产秩序,确保药品生产质量,维护百姓用药安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决定在药品生产企业实行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
  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是药品生产企业授权其药品质量管理人员对药品质量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和管理,对药品生产的规则符合性和质量安全保证性进行内部审核,并由其承担药品放行责任的一项制度。
  据悉,在药品生产企业实行的药品质量受权人制度工作将采取“分阶段逐步推行”的原则。今年将首先在血液制品类、疫苗类、注射剂类以及重点监管特殊药品类药品生产企业试行。


关闭窗口        打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