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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抽查中成药八成不合格》报道严重失实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紧急说明:
   3月24日,本报在第三版刊登了《四川抽查中成药八成不合格》一文,下载报道了省食品药品监管局2009年第一期《四川省药品质量公告》情况。报道刊出后,同时被国内多家网站转载,受到公众广泛质疑。由于该文标题制作提法严重失实,极容易造成公众对四川中成药的误解,误认为四川中成药抽检合格率低,担心四川中成药质量和安全。为此,本报特对此次标题制作存在严重失实而给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管局,以及公众带来的不良影响进行说明,并真诚致歉。
  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实际情况是:2008年下半年全省(除成都市药检所)共抽检10872批次,合格率97.64%,不合格药品257批次中,中成药206批次,仅占被抽检总数的1.89%,而不是标题中所说的“四川抽查中成药八成不合格”。
  该负责人表示,此次抽检是针对全省销售的药品(含省内、省外生产的药品),公告的206批次“不合格中成药”,四川生产的仅有17个品种。本次药品检测不合格项目中,重量差异、装量差异、性状等较常见。
  目前,四川各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对抽验不合格药品依照《药品管理法》进行查处,各地还根据《药品质量公告》加大对被公告品种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公众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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