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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元翡翠寄丢了圆通物流只愿赔200
 

  通过货运公司运到北京的价值3万余元的翡翠,在半路却神秘消失。货主张女士多次找到承运方圆通物流公司,要求对方赔偿所有损失。而圆通物流公司以“货主当初没有对货物保价”为由,只愿意赔偿200元。现在,面对张女士的执意索赔,圆通相关负责人已经开始回避,连电话都不接了。无奈的张女士只得向消协和媒体求助。
  张女士在成都芳草街经营着一家“女娲本纪”翡翠专卖店。2月16日,她将客人要求维修的一枚翡翠戒子连同一些项链、手镯等总价值33520元的货物一同寄回北京的总部。然而直到3月2日,北京都没有收到她寄出的物品。经过长达4天的焦急等待,圆通物流3月6日下午才最终确认货物在运输的过程中丢失。
  确认货物丢失已经让张女士心凉了半截,谁知联系圆通的负责人又费了她几天的周折,原因是圆通内部正在调整,这新上任的经理怎么都不肯接这个“烫手山芋”,而经手这个事的经理又休假了。焦急万分的张女士拿着张实物出库单找到圆通负责人鲁经理,要求其照价赔偿。鲁经理给出了最大让步;赔偿200元现金。理由是,张女士明知邮寄的是价值不菲的翡翠,却不对物品进行保价,而且这张实物出库单在托运时张女士并未向圆通出示,事后才说自己的货物值这么多钱,让人无法相信。鲁经理还说:“单就10元钱的邮寄费来说,200元的赔偿已经是很高了。”
  “我通过圆通寄了一年多的翡翠,从来没有业务员主动提醒过我贵重物品需要保价。”张女士告诉记者,从2007年底开始,她只要有邮寄就找圆通,有一次托运的翡翠价值十多万元,从来都没有出现过问题。虽然翡翠价值高,但体积都不大,所以每次张女士包装好后,业务员都是放进一个快递袋内装好,而业务员只是要求张女士将相关的信息填好,从来都没有提过保价的事,由于长期合作而产生的信任,她也从来没有问过如果货物掉了之后怎么办。现在,张女士才从业务员口中得知,只有保价托运后的货物丢失,托运公司才按照原价赔偿,而保价费是按照货物价值的3%来收取。
  多次和鲁经理联系无果,3月15日,张女士将此事投诉到了武侯区消协,但圆通似乎已经是“油盐不进”。按照张女士提供的圆通鲁经理、杨经理以及业务员等多人的电话,武侯区消协工作人员拨打后,均是无人接听。记者也和张女士多次拨打,对方也未接听。
  圆通负责人玩“失踪”,这让张女士十分气愤:“双方协商不好是一回事,但他们连电话都不接的态度实在太恶劣。”通过和业务员交谈张女士得知,圆通的办公地点在麦德龙超市附近,而通过工商信息查询又显示其办公地点在机投镇。张女士表示,她一定要将圆通找出来,为自己讨一个说法。 本报记者缪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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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协发警示托运贵重货物记得保价
  鉴于快递贵重物品丢失而引发的消费纠纷屡屡发生,成都市武侯区消协日前发出消费警示:快递、托运等业务存在风险,需引起消费者、经营者以及相关立法部门的重视;消费者托运贵重货物时最好记得保价托运,免得货物丢失或损坏后只能获得赔点运费。
  武侯区消协指出,《消法》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使用格式条款的,对与消费者权益有重大关系的条款,经营者应当事先向消费者提示。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作下列规定限制消费者获得违约金及其他合理赔偿的权利,也不能规定经营者单方享有对合同的解释权。因此,货运公司丢失货物按照运输费用的一定比例来赔偿等规定实际上都是货运公司单方面的规定,属于典型的“霸王条款”,目的在于掩盖货运行业的“潜规则”。
  张勇 本报记者 缪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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