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又近3·15。每到这个时候消费者的权益都特别会受到重视,经常会讨论我们如何更好地维护自己的权利。其实消费者维权不仅仅是在3·15,不仅是在3月受到重视。反观过去一年随着奶粉事件、药品事件一系列发生,我们更加重视食品与药品相关领域的话题,尤其是随着《食品安全法》的出台,我们这个领域又多了很多讨论。 如何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拉动消费需求,促进四川经济发展?作为产品、商品、服务管理的主要职能单位,食品药监、工商、质监等部门是如何维护消费者权益的?日前,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勇、省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张崇友、省工商局消保处副处长肖向荣,做客本报3·15新闻会客厅,探讨产品质量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相关话题。
质监 特色监管保证百姓安全吃喝 省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张崇友——— “《食品安全法》为我们监管食品提供了强有力的武器,消费者的健康安全更能得到有效保护!”四川省质监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张崇友这样评价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的《食品安全法》。 提高食品监管公信力 “《食品安全法》颁布后,我们立即着手制定、调整了一些适应新法要求的措施和方案。”张崇友说,对企业实行定期、不定期检测制度是《食品安全法》加强食品企业监管的一大亮点。 “质监部门将根据企业生产的稳定情况和风险性确定抽检的频次,对大宗、风险性高的产品加大抽检力度,对生产情况稳定、生产水平较高的企业减少抽查频次。”据张崇友介绍,抽检将全部实行买样检验,不收取检验费,有利于提高检验的公正性。 特色监管保食品安全 “《食品安全法》明确了参与食品监管的各个部门之间的责任,可操作性很强,各相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做到了无缝连接。”张崇友说,四川的食品生产监管工作认真总结了食品产业的现状和多年的监管经验后,相应地制定了一些措施和制度,收到了比较好的效果,确保了四川全省生产环节的食品安全。 本报记者 王伶雅
食品药监 五大措施保群众吃放心药 省食药监局副局长陈勇——— 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陈勇表示,未来将加强药品监管,确保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的安全,大力维护群众的用药安全。 加强药品市场监管 “今年是GSP重新认证的高峰年,我们将以到期认证为契机,进一步规范企业的经营行为。”陈勇表示,“我们将加强对重点品种和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大对违法广告严重、群众投诉多和具有潜在质量隐患品种的抽检力度;加强对疫苗经营企业的监管;加大对中药材、中药饮片的监管,严格查处非法购进销售中药饮片的行为;探索药品经营许可的分类、分级管理模式。” 重拳打击违法广告 谈到药品广告监管,陈勇表示,将继续采取“暂停销售”等措施,并将建立违法发布药品广告的“黑名单制度”,“同工商等部门积极配合,协同作战,努力使药品、保健食品的广告环境得到彻底净化。” 加强药品不良反应检测 陈勇表示,今年将全力提高药品不良事件检测水平,加强药品安全指导、预警工作加强指导药物滥用检测工作,着重提高对检测数据的利用分析和研究水平提高对药物滥用事件的发现、报告能力。 本报记者缪扬
工商 消保重点:依法铲除“霸王条款” 省工商局消保处副处长肖向荣——— “‘霸王条款’之所以遭到广大消费者的痛恨,是因为个别商家利用信息不对称、供求关系不平衡,将不平等的消费条款强加给消费者。很多时候,由于消费者是以个人形式面对集体形式的商家,存在心理弱势,往往不得不自认倒霉,花了冤枉钱还得受窝囊气。”四川省工商局消保处副处长肖向荣表示,今年工商部门的工作重点之一便是依法铲除“霸王条款”生存的土壤,让消费者花钱花得扬眉吐气。 依法铲除“霸王条款” 肖向荣表示,今年,在消费维权方面,工商部门将继续以家电维修、餐馆、旅游、美容美发、装饰装修等消费者投诉比较集中的领域为重点,深入开展服务领域维权专项执法检查;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在一些服务行业推广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规范合同格式条款,制止“霸王条款”,依法查处合同欺诈等违法行为,严格规范经营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建立健全经营者自律制度和社会监督制度,指导经营者建立健全消费纠纷和解制度、消费维权自律制度,督促经营者针对消费者集中反映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积极履行消费维权的社会责任。 指导消费者理性消费 “如今,消费者在生活中遇到的侵权事件并不少,这时候消费者就要理性消费、合理维权。”肖向荣举了个例子:张女士去年看中了成都南延线某楼盘一套样板房,并缴纳了定金。当时销售员称“房子有阳台、楼底有大型超市,环境生活空间十分理想”。但张女士入住时才发现,实际情况截然相反。 “这样的投诉并非个案,消费者一定要引以为戒,购房时要仔细阅读购房合同,免得以后发生纠纷时出现口无对证的尴尬局面。”肖向荣说,“这个案例也警示消费者,面对五花八门的诱人宣传,消费者要保持理性消费的心态,不要被商家的促销噱头所蒙蔽,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理性选择。” 本报记者 黎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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