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眉山市工商局局长、市消委会会长唐成远
一年一度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日前,就如何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落实中消协2009年“消费与发展”年主题,进一步推动眉山市消费维权工作等问题,本报记者专访了眉山市工商局局长、市消委会会长唐成远。 记者:中消协确定的今年消费者权益的年主题为“消费与发展”,请问,这个主题的内涵是什么?对促进扩大市场消费需求,对促进经济发展有何积极意义? 唐成远:中消协确定的“消费与发展”年主题,就是要树立消费与发展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的理念,改善消费市场环境,拉动生活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消费与发展”,强调消费是社会再生产过程的重要环节,发展在经济社会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消费维权是扩大内需促进发展的重要手段。“消费与发展”年主题的主旨是宣传消费政策,推进消费维权,提振消费信心,构建消费和谐,促进经济发展。 记者:今年国务院提出“调结构、促内需、保增长”,工商部门是监管市场的行政执法机关。请问眉山市工商部门在“创建放心安全消费环境”方面有何举措? 唐成远:今年我们在创建放心安全消费环境方面,确定了3个方面的重点。 首先是重点加强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严把食品市场主体准入关,依法取缔无照经营。强化食品市场日常监管,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对食品质量的监督和分类监管,严格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健全并落实进货查验、购销台账和索证索票制度,鼓励食品经营者建立电子台账。对消费者申诉、举报比较集中和有关部门通报及检查发现的比较突出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开展食品质量监测,并及时通报相关部门。以乳制品、群众日常生活必需品、季节性和节日集中消费食品为重点,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着力解决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经营者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流通环节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专项执法检查。深入开展食品安全“百日执法行动”,切实维护食品市场秩序。 其次是重点加强建材市场监管。以灾区重建必需的钢材、水泥、木材、砖、沙石和装饰材料为重点,集中开展建材市场专项执法检查,严厉打击经销假冒伪劣建材、囤积居奇和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加强流通领域建材质量监测,加大监测后查处力度,遏制不合格建材流入灾区。 第三是重点加强农资市场监管。深入开展“红盾护农”行动,严把农资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关,完善农资经营户“经济户口”和质量档案,加快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步伐,积极推进农资市场信用分类监管。继续实行农资产品购销台账、质量追溯、质量承诺、商品退市和重要农资商品备案等制度,建立农资商品质量信息发布制度、农资商品质量检验机构信用管理制度,健全农资市场长效监管机制,保证农 用生产资料质量,切实维护农民利益。 此外,还要依法组织查处垄断案件,维护有效竞争格局,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入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切实维护文明诚信的广告市场秩序。 记者:工商机关、消委组织如何运用法定职能推动消费、促进发展? 今年,工商机关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方面,着力构建“五大体系”,推进消费者权益保护的规范化建设。具体来说,这“五大体系”是:健全产品质量监管执法体系,建立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长效监管机制,完善不合格商品信息公示,退市等制度;健全经营者自律体系,继续开展食品、农资商品安全示范店活动,落实经营者建立和完善购销台帐,不合格产品退市,质量承诺和市场开办者质量责任制度;健全社会监督和协作体系,完善与消委组织及有关行业组织情况通报,维权打假协作,与食品安全、消费维权义务监督员以及新闻媒体沟通协作制度;健全商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信息化网络体系,逐步实现市局至工商所三级纵向贯通,内部职能机构之间横向连接的信息化监管网络,进一步完善消费维权信息综合分析制度;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置体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确保应对突发性事件通讯畅通,指挥灵敏,行动迅速,应对及时。 消委组织今年除继续抓好消费宣传、消费教育、社会监督等消费维权工作,重点要突出“三个重点”促进扩大消费需求。一是加强农村消费引导,促进农村市场扩大消费需求,完善农村“一会两站”建设,畅通农村消费诉求渠道,及时发布消费警示、消费提示,向农民群众提供真实、准确的消费信息。二是积极推进消费维权网络,抓好消费维权网络“进商场、进超市、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景区工作,努力实现城乡全覆盖,消费诉求无盲区的目标,力求把消费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三是建立消费纠纷人民调解和消费争议协商和解机制,今年,眉山市及所属区、县工商系统要建立人民调解组织,把消费调解逐步规范到法制轨道,提高消费调解成功率和覆约率。继续推进消费争议协商和解示范企业、示范街道、示范市场建设,落实经营者消费维权的主体责任,降低维权成本,使人民群众消费后能得到维权保障。 总之,全市工商机关、消委组织将深入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努力净化消费环境,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拉动内需,为促进眉山经济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更大贡献。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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