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10家KTV拒付版权费被起诉
去年8月,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著协”)公布《2008年全国各地区版权使用费收费标准》,四川的收费标准为8.3元/天/终端(包房)。之后,四川地区的KTV已经陆续支付卡拉OK版权费。 记者近日从音著协四川联络站获悉,对拒不支付版权费的,音著协将采取向法院诉讼的方式维权。据了解,成都地区已有10家KTV被音著协提起诉讼,截至目前,法院已经对2家未付费场所进行立案并审理。 成都10家KTV被起诉 作为卡拉OK版权收费合法主体,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于去年8月公布了《2008年全国各地区版权使用费收费标准》,并于去年9月下旬以警示函的形式向全国上百家KTV发出缴纳卡拉OK版权使用费的通知。通知要求KTV经营业者于2008年10月10日之前主动办理付费手续,否则,该协会将以诉讼手段追究其法律责任。 据音著协四川联络站主任袁正平介绍,自去年10月起,音著协状告KTV侵权的维权行动已在全国各地展开,成都地区已将一批拒不支付版权费的卡拉OK经营场所名单上报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协会现已与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确定了第一批的10家被起诉场所名单,法院已经立案受理。“位于玉双路的雨龙歌城和位于马鞍北路的金狐KTV未经音著协许可,公开使用卡拉OK点歌播放系统向消费者播放由音著协管理的《大海啊故乡》一歌,此举侵犯了权利人的著作权益,给音著协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目前这两家KTV已经通过成都中院开庭审理。” 袁正平表示,协会希望通过本次诉讼,督促抱有观望心态的卡拉OK经营者,尽快向协会支付卡拉OK版权使用费。拒不付费的卡拉OK经营者,将承担停止侵权、删除侵权歌曲、赔偿经济损失等法律责任。 过半KTV包间已付费 “成都目前KTV总包间数近6000间。截至目前,已超过3000间包间支付了卡拉OK版权费。”袁正平告诉记者,成都市内比较大型的KTV企业都已经主动支付了卡拉OK版权费,从这些大型KTV所包含的包间数来算,已超过全成都市KTV包间的一半。 “为了鼓励KTV付费,音著协规定对10月以前主动付费的KTV企业或者一次性付费的企业给予一定的优惠。由于受地震影响,四川地区的版权费在实际收取时在全国的收费标准上也有所下调。”袁正平表示,随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的逐渐加强,向权利人支付卡拉OK版权使用费已是大势所趋。“目前征收范围主要是成都市,从2009年起,二级城市KTV的版权费征收工作也即将陆续开展。” 诉讼协商双管齐下 “虽然支付卡拉OK版权费已是大势所趋,不过从付费KTV企业的数量上来看,目前支付版权费的企业还不到100家,而成都市内接近有250家KTV企业。”袁正平表示,除了部门经营确实有困难的企业外,还有很多企业持观望态度。这些持观望态度的企业虽然已经表示过要支付费用,但承诺迟迟未兑现。除此以外,有些仍拒不交付且态度恶劣者,这也是音著协选择通过法院诉讼方式为权利人进行维权的原因。 “成都地区第一批被诉讼的10家KTV企业中已有两家开庭审理,另外有两家要求私下和解,其余6家会相继开庭。”袁正平表示,协会将陆续进行诉讼活动,直至成都地区所有卡拉OK经营业者都依法付费。同时他表示,协商解决的大门始终是敞开的,希望广大的卡拉OK经营者积极与协会或协会委托的服务机构联系,协商解决侵权问题。 本报记者郑莹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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