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许兵刘志德)周某某从2008年8月开始从事小百货经营活动。在经营活动中,周某某在其店堂外打出“全场自选特价2元起”、“5元以上超值价”的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消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9条之规定,构成了虚假宣传。去年12月24日,乐山市马边彝族自治县工商局经研究决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