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重超速成最大安全隐患
本报讯 (记者黎藜)昨(17)日,记者从四川省工商局获悉,2008年三季度,省工商局对流通领域销售的电动自行车质量进行了监测。共监测40个批次。其中,17个批次合格,合格率为42.5%;23个批次不合格,不合格率为57.5%。主要不合格项有: 1、电动自行车车速。电动车车速是国家强制性限制标准。当车速过快时,其制动系统、减震系统的作用会明显降低,整车稳定性、操控性和安全性也同时降低,对骑行者的安全威胁显著增加。 2、制动性能。制动性能指标,反映了产品的制动系统的可靠性。 3、整车重量。按国家规定,整车重量不得超过40kg。若整车过重,一是不利于消费者的使用和搬运;二是会对车架造成较大载荷,影响车架结构强度和安全性;三是车体惯性过大,不易制动。 4、外形尺寸。电动自行车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质量和尺寸,导致摩托车趋势,就会对交通安全带来严重危害和隐患。 目前,省工商局正在组织对不合格经销企业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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