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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工商保受灾群众安全过冬
 

  多管齐下严查假劣商品
  天气一天天转冷,四川省工商局要求各级工商部门采取多种措施,确保地震灾区群众安全过冬。严查制售假劣商品行为
  该局要求各地以经营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的受灾群众安置点、商业网点、农贸市场、专业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等商品集中交易场所为重点,紧密结合当地社会消费实际,对制售假冒伪劣食品、农产品、建材、成品油、农资等违法行为,及时立案查处,特别注意严厉查处生产假冒伪劣商品的无照经营行为。对生产假冒伪劣商品危害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及财产安全的无照经营行为,要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或《无照经营取缔办法》及时予以查处。
  同时,各地要以灾区生活必需品、灾区恢复重建的建材和公共卫生及疫情所涉药品、器械、消毒杀虫用品为重点,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厉查处欺行霸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查处借灾后重建之名进行强制交易、强制服务、商业贿赂、滥收费用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收购救灾物资及油气田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及各类公共设施等生产性废旧金属的违法行为,保障灾区群众安全过冬。
  保障灾区食品消费安全
  针对灾区食品安全的不同阶段、区域和特点,该局要求各地以灾区群众基本生活需要的米、面、食用植物油、饮用水、奶制品、肉制品、方便食品等品种为重点,加强定向监测、跟踪监测和快速检测工作,及时公布检测信息,提供消费资讯;开展创建抗震救灾食品安全示范店活动,督促经营者认真履行保障食品安全的责任,严格落实索证索票、进货台帐“两项制度”;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杜绝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流向灾区,严防发生不安全食品事件。
  据了解,都江堰、彭州、崇州、大邑工商局所辖工商所、灾区居民安置点辖区工商所每天将快速检测不少于10个样品的食品,其余地区工商所每天快速检测食品将不少于5个样品,以确保灾区群众食品安全。
  本报记者黎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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