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重误差引出‘拉锯战’”追踪☆ 当事双方接受庭外和解;被告方接受“退货”并承担案件诉讼费 11月3日,对于家住成都市交大路258号的代先生来说,注定是难忘的一天。这一天,代先生在法律帮助下,成功捍卫了自己作为消费者应有的权利;这一天,胜利的天平终于向代先生倾斜;这一天,代先生两个月以来一直忐忑不安的情绪终于得到了平复。 本报最近连续报道的“毛重误差引出‘拉锯战’”,日前终于有了结果:经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庭外调解,被告方成都东方五金机电设备供应站和自贡南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接受了原告方代先生提出的“退货”100件的要求,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本案诉讼费用。 ■南华公司:货品质量有问题“可退可换” 虽然在上庭前曾表示要与原告“奉陪到底”,但再次接到记者电话,被问及为什么不等法院出判决结果,而愿意接受庭外和解时,自贡南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负责人宋先生并不愿意多谈,转而介绍起锯条生产过程以及GB/T14764—1993《手用钢锯条》国家强制标准。 “生产手用钢锯条最重要的原材料就是钢带,钢带厚产品就厚,钢带薄产品就薄,所以由于钢厂提供给我们的钢带有个别偏差,由其生产出来的锯条产品自然也存在着个别厚度不够的问题。”宋先生进一步解释说:“厚度不够并不会影响锯条本身的质量,锯条关键是要‘用’,而这个‘用’就体现在锯条的‘切’和‘锯’上面,也就是锯条产品最关键的部位———‘锯齿’上,只要锯齿不出问题,产品质量就应当说没问 题。” 不可否认,“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但宋先生作为业内人士,对锯条产品质量进行的一番解释似乎很是“合情合理”,但国家在手用钢锯条生产上有非常明细的强制标准,有一项、甚至几项被检测为“不合格”,是否说明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购买了这类产品又该怎么办? “实际上当初制定这个国家标准时,我们厂也派了人去,而且这个标准本身就是由行业内的大厂来负责制定,只不过制定时是按照当初的情况来进行编写,现在时代变了,而相关内容没有来得及进行有针对性的修改。”宋先生似乎要说明的是检测标准未适时修改才导致自贡南华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锯条被检测为其厚度不合格。 对需要进行哪些有针对性的修改?以及修改的内容是否与产品质量有关?宋先生却没有做进一步说明。但他表示,实际上现在要用国家标准来衡量产品质量“合格与不合格”,可以说只有极少的五金产品敢说“没问题”。据此,宋先生表示:“消费者对产品质量有异议,存怀疑,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是‘可修可退可换’,只不过锯条产品没法‘修’,所以只要消费者有异议,我们厂是可以接受合理条件下的退货。” ■律师:庭外和解对双方都有利 “被告方接受退货,实际上就是承认其产品存在问题,应当说代先生胜诉了。”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律师喻远军11月5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认为,庭外调解作为法院解决“问题”的一种方式,是民事案件中的一种常规调解手段,对原被告两方而言,用这种方式来解决“纠纷”也比较合理,可以保证双方在“不撕破脸”的情况下保持一种相对和谐的关系,今后也许还可以继续开展其他新业务。 此外,对被告方接受“退货”,喻远军指出,从此案事实曲直来说,被告方接受“退货”也就证明原告方的说法并不是“空穴来风”,是有事实为依据的,要不然被告方也不会“妥协”。此外,从案件责任性质来说,被告方所提供的产品不符合国家相关的强制标准,有责任承担原告的诉讼请求。 ■代先生:对方说法根本“站不住脚” 对长期处于“羔羊”状态下的消费者而言,时常会有自己花钱买来的东西,和期待中或者广告宣传中不一样的状况,但往往在“算了,几块钱而已”、“消费者是弱者”等“服软”思想的驱使下“打掉牙往肚里吞”。 “作为消费者,自己买的东西有质量问题,就应当去投诉,让法律还自己一个公道。”11月4日,当记者再次与代先生交谈时,电话那头传来的声音,其语气比平日里缓和了许多:“产品实际重量和标识重量不符,包装不规范,为什么还要上市去卖?这本身就是一种对消费者不负责任的行为。” 据代先生还介绍,当日在法庭上,法官鉴于双方争论的焦点就是该锯条产品质量是否有问题,就提出要对公证处封存的那件锯条进行检验,看看到底该产品是不是有质量问题,是否为不合格品,结果对方一口否决,“我们不同意做鉴定”。 “他们一再质疑我所提供的省质检院和国家轻工业五金质检中心出具的两份产品《检验报告》,质疑报告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但为什么不答应法官提出的鉴定要求?”回忆起当日在庭上发生的一切,代先生似乎底气十足:“说白了,他们是心虚,一方面说自己产品多么优质,一方面又不愿意接受法官提出的检验要求,既然是优质产品还怕啥子检验!” ■销售商认为:企业有责任给个“说法” 虽然代先生的事情已经得到了“评判”,但在五金业内却引起了颇多议论,不少人表示,南华公司是老资格的大厂,自己在进货时很相信他们,现在发生这种事有必要把产品送去检验;也有人称如果检测结果证明南华公司的产品有问题,不但会要求退货,还会索赔。 “当初进货时就是听说这个厂出的锯条产品质量还不错,又是家老厂,觉得应该没什么问题,结果真没想到会有这种事。”在位于成都市金府路218号的明跃工具有限公司,该公司一位负责人说,自己从今年5月开始卖南华公司生产的锯条,只听说锯条质量还不错,加上进货不多,不到100件,对产品质量的确没在意。但该负责人称,自己要好好看看进的锯条,然后把锯条送去成都市五金产品检验中心检验,有质量问题的话,肯定要找企业索赔。 同样在成都市金府路的睡狮工具有限公司刘总经理则表示,自己并不清楚、也没有怀疑过南华公司生产的锯条有问题,因为该产品的相关资料都掌握在总代理商手里,包装除了标明重量、商标等信息外,似乎也看不出有什么质量问题。但刘总经理还是表示,产品有质量问题,企业就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妥善处理,“现在出了这种事,有必要好好检查一下自己销售的锯条是不是也有质量问题,一旦发现确有此事,肯定要找企业退货,这也是企业应尽的社会责任。 ”本报记者刘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