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所在的位置:消费质量报 > 质量地方(08版)

四项制度推进效能建设
 

  本报讯(记者白煌)继10月8日巴中市巴州区政府行政效能窗口建设工作会议后,巴州质监局建立健全四项制度,进一步完善了机关行政效能制度体系。
  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对办理单位或个人的来文、来电、来人,首先受理的工作人员要负责到底,能当场办结的要当场办结,不能当场办结的要告知办结时间。全面实行限时办结制。局机关所有向社会办理的行政许可或非行政许可审批及其它申报事项,均下放审批权到政务服务大厅,必须在法定期限或者本机关承诺的期限内办结。建立健全AB岗工作制。A岗位责任人离开岗位,未交代B岗责任人代行承办业务,造成工作缺位并引起不良后果,由A岗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相反,若已交待而未承办好的,则由B岗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局机关科室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造成重大失误或不良影响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以切实推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局机关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要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南江开展学校锅炉安全大排查
  本报讯(李汉生)为确保中小学校的锅炉等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近日南江质监局、教育局召开专题协调会,联合对全县中小学校锅炉等特种设备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专项整治。
  本次专项整治主要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小型常压热水锅炉安全监察规定》等安全法律法规,分三步进行。下发《学校锅炉安全状况自查表》,各学校针对锅炉等特种设备在使用过程中使用登记、安全质量检验、管理制度建立、设备维护保养、操作人员持证情况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制订情况等进行自查自纠。督促各学校立即申请有资质的检验机构完成锅炉安全质量检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确保使用安全。质监局和教育局将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学校自查的基础上进行再次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将逐台设备、逐项隐患进行登记、编号、建立隐患台帐,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确保消除隐患。
  自贡组织学习《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
  2008年10月9日,《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条例》公布后,自贡质监局于10月10日组织辖区唯一一家乳制品生产企业进行培训。
  培训会在自贡一对山乳业有限公司会议室举行。培训会上,省局第七工作组邓刚着重介绍了《条例》对监管部门的职责和法律责任的三个规定:一是乳制品生产企业是乳制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者;二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乳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三是明确监管部门不履行职责的法律责任。质监部门人员还对《条例》进行了通讲,并着重强调了《条例》规定生产企业的三个义务:一是强化乳制品生产企业的检验义务;二是规范乳制品的生产、包装和标识;三是建立健全不安全乳制品召回制度。


关闭窗口        打印此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