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费昂贵服务差劲 出门旅游本是一件愉快的事儿,可是十一黄金周期间杨先生一家去乐山、峨眉旅游却是乘兴而出,败兴而归。旅行社向他们收取的团费比同团的游客贵了200多元,但是高价却并未买到高质量的服务,一路上导游的服务质量让杨先生一家大呼上当。 气愤团费贵了200多元 2008年10月1日,杨先生一家从重庆乘火车到成都,下车后即有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的人员为他们介绍乐山、峨眉二日游。在成都火车北站附近的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店面内,杨先生当即与旅行社工作人员郑西云谈妥出游事项,并以每人580元的价格签订了旅游合同。 因为有老人出游,杨先生要求住宿舒适一点,旅行社人员向杨先生承诺,安排的是二星级饭店的标准二人间。可是杨先生一到住宿的地方便傻了眼,居然是一处名叫骆家苑饭店的农家乐。 第二天,杨先生无意间询问起同团游客,得知团费最低的才340元,其次为385元、395元,450元,而杨先生一家每人居然交580元的团费,这让他气愤不已。 旅行途中,导游一直介绍“大佛”之外的景点,每人收费130元。一番游览下来,在“东方佛都”、“纪念章”、“乌木展”等景点,导游不是带游客参观展览就是购物。在之后的游程中,导游介绍的不但景点极少,连游“大佛”也是走马观花。最后两个景点,旅游者甚至连门票都没有,让游客们大呼上当。 郁闷退款遇上踢皮球 旅行结束之后杨先生向该旅行社反映情况,希望旅行社能给出一个合理的解释。旅行社的工作人员开始答应杨先生,每人退回200元,但让他同当初的经办人郑西云联系。 10月5日,杨先生返回重庆后再次与郑西云联系,可接电话的并不是郑西云,而是自称经理的钟小萍。杨先生正打算向这位经理反映情况,杨先生话还没说完,钟小萍就将手机匆匆挂断。杨先生再拨打该电话,可对方一直拒绝接听。杨先生至今未得到共计1200元的退款。 怀疑野旅行社冒名顶替 “为防止有人冒用青年旅行社之名招摇撞骗,目前需要核实的是,与杨先生签订旅游合同的旅行社是否为青年旅行社。”对于杨先生所反映的问题,四川省中国青年旅行社总部办公室人员表示,如果情况属实,一定会按照相关规定对工作人员进行处罚,对杨先生进行赔偿。 答复旅行社应退还差价 “旅游散团游客之间的团费差价不应该超过15%。”四川省旅游执法总队执法监督科唐科长表示,根据杨先生提供的数据,其团费为580元/人,而其他游客的团费最低为340元/人,两者之间的差价超过了15%,因此旅行社应该退还相应的差价。 唐科长还表示,目前他们已经与该旅行社进行协商,希望能给杨先生一个满意的答复。 本报记者张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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